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经济合作社成员需多少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村经济合作社成员需多少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制度?
成员账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的、用来记录成员与合作社经济往来情况,籍以处理成员与合作社利益分配关系的专用会计账户。它记载的主要内容有:(1)成员出资情况;(2)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3)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
合作社之所以要为每个成员设立账户,其重要意义在于:
(1)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规定,合作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由此可见,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是可分配盈余返还的重要依据,对其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成员从合作社获得的经济利益。
(2)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为成员承担经济责任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合作社解散需要清算时,成员承担的合作社债务,视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多少而定。
(3)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出资额、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附加表决权的确定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7条规定,出资额或者与合作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因此,只有对成员出资额、与成员交易量(额)进行正确核算,才能合理分配附加表决权。
(4)设立成员账户,汇集相关会计资料,为成员退社时处理财务问题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资格终止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返还可分配盈余或承担亏损和债务。只有加强对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核算,才能保证成员“退社自由”,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村委会会有几个公户?
村委会一般最起码有两个公户,也叫兑公账户,首先有村委会自发组织在工商局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村集体经济,所以必须办理兑公户,其次是农办组织办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这个是有村里所有集体组织成员用所有的***,资金入股的,也要办理兑公户。
三人可以成立合作社吗?
不能。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超过5名成员并且农民成员占80%以上的比例。所以3人是不能成立合作社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是自我服务的经济互助性组织。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村班子吗?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是村班子,村班子应该是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该是属于参股的全体村民所有的经济组织。它不属于村集体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对入股的村民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只能限于入股村民,而对没入股的村民无效。只有村委会的决议适用于全体村民。因为只有村委会是村的领导班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经济合作社成员需多少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经济合作社成员需多少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