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清理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清理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信用社联保黑户了怎么办?
1、自动消除:农村信用社黑名单自动消除的方法为5年制。在5年的过程中如果您没有任何违规的情况下,系统会自动为您消除不良记录,信用度自动恢复正常状态后您再次贷款。
2、手动消除:手动消除终身只限制一次,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储蓄卡到所开通过的信用社进行身份验证并备份录像档案,系统对接成功以后就可以清除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还清欠款等五年后征信更新,黑户记录就没有了,如果一直欠着不还,就一直是黑户,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会影响家人***,会影响子女升学考公务员,影响子女出国留学,影响自己出行。
还有一种是担保黑户,别人未还款,连带自己黑户,这种情况只能是协商对方还款,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也是需要还清***五年后征信失信记录会消失。如果确有难处可以致电银行说明情况,避免后期被***执行,那样就更糟了。
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国家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如何处置?
2019年4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其中对如何处理这部分资产有专门的描述。
“办法”第八条: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可以划转给财产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持有。
计算公式: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剩余财产金额×(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额÷所有者权益金额)。
“哪部分资产进行划分”,打算“划分给谁”,细心的朋友应该都注意到了。这里再用白话解释一下,如果你村里的“空壳社”被解散、破产清算了,清偿合作社的债务后,剩下的资产中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这一部分,才有可能会划给村里。
这些资产可能划分给同村集体的其他合作社,或者直接划给村集体。
如果划给合作社,那么作为该合作社的入股成员,按照合同应该都会有一部分收益。如果划给村集体,就要看村集体决定如何处理这部分资产。
资产清偿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应当重新计算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财产,其在剩余财产中的比例,以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认定。
计算公式如下:
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剩余财产金额-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额所有者权益金额
具体处置分为3中情况
1.可以划转的,本着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便于操作,防止财产流失,可以划转给财产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持有。应当将情况反映到清算方案中,经过成员大会或者***确认后实施。
2.难以划转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或县以上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出售后上缴乡镇政府,乡镇***上缴县级财政国库,补充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补助资金。
3.对于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造成合作社解散的,相关财产处置变现收入,优先用于支持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转产转业。
以上是我的一点愚解,望盆友指正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 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 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财政直接补助是国家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合 作社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使成员通过合作社获得更多收入,让成 员充分分享合作社的利益而发放的。这对于资金缺乏、规模弱小,尚处于初始阶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显著的扶持作用。国家财政直 接补助不是补助合作社中的某个成员,因此其形成的财产,不能在清 算时分配给成员。
法规都是一样的,只是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农业扶持政策。应该先向当地***有关部门农办等咨询。是什么合作社哪类合作社农林牧渔他都有不同的标准。单说一个合作社我们只能说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法规来。只有把问题说细了才能一步一步解决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清理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清理方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