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伙企业合作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伙企业合作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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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是指由合伙人依法设立的法律实体,其营业执照的名称应当反映公司的类型,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地区对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略有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适用于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适用于由1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人。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适用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特殊的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适用于特殊的有限合伙企业,如房地产开发公司等。
外资独资公司营业执照:适用于外国投资者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公司营业执照:适用于中外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什么是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新型农村合作社特指在我国农村80年代以后出现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专业(行业)协会、各类经济联合体等组织的总称。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法律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以下区别: 1.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加入经济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在遵守本社章程的前提下,仍然具有生产经营自***。 2.新型农村合作社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加入一个或者多个合作社,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退出合作社,并依法办理相关的财产交割。 3.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市场交易上的必要服务。由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一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以为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但对于同其他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非本组织的社员进行交易时,则往往会追求合作经济组织的利润最大化。合作经济组织的盈余,除留一小部分做公共积累外,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按比例返还给社员。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的独立的市场主体。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成立目的、决策机制和盈余分配方式等特征看,既不同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也不是个人合伙或者合伙企业,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其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的“空壳社”“挂牌社”现象该如何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空壳社""挂牌社"该如何规范?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农村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优化的产物,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只有其名、没有其实的“空壳社”、“挂牌社”,这些合作社的存在,即浪费了公共管理***,又在农村中产生一些消极影响,那么该如何规范呢,经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分析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可以建立动态准入准出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农民合作社法》的框架下,研究制定有关合作社的管理细则,尤其是在合作社退出上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让合作社退出有章可循。比如,合作社批准成立后,多长时间没有经营行为,应该吊销执照,要做出明确规定。再比如可以建立“亮黄牌”制度,对一定时间内没有经营活动的合作社亮黄牌,之后一定时间内再没有经营即可吊销执照,来规范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合作社管理部门责任。一方面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比如农业、农机、渔业、畜牧等相关涉农部门,对本行业内的合作社进行日常管理,掌握合作社生产经营动态,也可以建立一些内部管理机制,比如进一步完善各个级别的“[_a***_]社、规范社、标准社、黄牌社”,各类型之间动态管理,达到上一级别的可以升级,标准降低的可以降级,黄牌社一年以上的,可以协同工商部门,使其退出合作社管理。另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实行年检制度,对年检不达标的给一定整改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给予退出处理。
三、加大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管理是一方面,规范指导也是重要的一面。合作社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涉农部门要从合作社的生产方面、合作社规范运行方面、技术方面、合作社管理人才培养方面、产业发展方面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让合作社有事可做,规范运营,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同时,要加大合作社的扶持,尤其是资金、技术、项目方面的支持,让合作社发展壮大起来,成为真正带民致富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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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伙企业合作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伙企业合作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