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成员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成员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和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吗?
和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可以的,但经济合作社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村经济合作社是否能作为转出方和农户签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
这两者是可以签署《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的,农民个人之间可以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流转。
农民应该如何与合作社合作?
农民可以与合作社依法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农民只要入股了合作社,即是合作社的社员,依法享受社章规定的一切权利和服务。未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与合作社开展全方位合作,签订各类种植、养殖、收购、销售、生产、加工、劳务等合同。
需要指出的是,不是合作社的社员的不能享受社章规定的社员的权利,不能享受合作社提供的无偿服务,与合作社之间只是生产经营的合同关系。
种植合作社如何做与农民的入股方案?
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在种植合作社与农户做入股协议前要先对农户进行分类:
1.带着土地入股的农户
2.只出地不能劳作的农户
4.参与合作社管理的农户
5.具备一定种植技术的农户
然后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各自纬度的利益划分,明确,形成规定即可。这里做完我想你做入股协议应该会比较简单了[酷拽][酷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农业部示范章程的规定,农民合作社成员入股合作社,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出资入股和分红。
一、出资形式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成员分类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出资多少,可以把股东分为两类:
一类是“普通股”社员,只入股100到200元,享受合作社的一般***,不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
第二类是“发展股”社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真正的股东,可以***取5000---10000元每股的入股方式。此股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发展股成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的真正出资股东。
三、分红方式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分类,普通股成员只享受可分配盈余60%按交易额返还,不参与剩余40%的分红。发展股成员可以参与60%按交易额返还,同时享受40%的按出资额比例返还。
举例说明:
一种以土地作为入股资本,将集中的土地统一由合作社管理,收益后获取相应份额的分红!二者是以资金为股权,租地和设施种植产生收益,然后按出资比例获取收益。我们这边有个大型的合作社就是***用的前者。因为农民不需要太多资金。而这集中管理反而减少了大量的投入,集***能降低成本,集售能避免贱卖或者滞销!所以产出就更大了
一种以土地作为入股资本,将集中的土地统一由合作社管理,收益后获取相应份额的分红!二者是以资金为股权,租地和设施种植产生收益,然后按出资比例获取收益。我们这边有个大型的合作社就是***用的前者。因为农民不需要太多资金。而这集中管理反而减少了大量的投入,集***能降低成本,集售能避免贱卖或者滞销!所以产出就更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农业部示范章程的规定,农民合作社成员入股合作社,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出资入股和分红。
一、出资形式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成员分类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出资多少,可以把股东分为两类:
一类是“普通股”社员,只入股1万到2万元,享受合作社的一般***,不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
第二类是“发展股”社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真正的股东,可以***取500---1000元每股的入股方式。此股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发展股成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的真正出资股东。
三、分红方式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分类,普通股成员只享受可分配盈余60%按交易额返还,不参与剩余40%的分红。发展股成员可以参与60%按交易额返还,同时享受40%的按出资额比例返还。
举例说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成员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成员合同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