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加入其它合作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加入其它合作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后可以加成员吗?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手续增加合作社成员,提交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增加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合作社章程,法人代表基本信息,联络员基本信息,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名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正、付本等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办理成员变更手续!
可以加,不过按照程序,加入后,你的社员人数增加了,是需要到工商部门更新你的成员数的,不过,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加入一个就去工商登记一次,一般来讲,根据你的入社情况,半年或者一年备注更新一次即可。
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加入专业合作社?
第十三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如何和村集体合作?
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的地方,合作社可以在诸如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合作社的经营者应发挥好个人威望比较高、受到广大群众的信任的优势,积极参与协调村两委干部与普通群众的矛盾。需要注意的是,合作社的经营者不能凌驾与村两委干部之上,也不应越俎代庖。
在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地方,合作社应积极争取村两委在办公用房、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的支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同时,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地进行经济活动。目前一些村两委干部把合作社等同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滥用、挪用合作社的***用于农村社区建设,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合作社的经营者以及村两委干部应清楚地认识到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差异。村两委要在尊重合作社的自***、不干预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承担起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职责,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合作社可以吸纳村两委干部加入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的民主决策机制,使村两委干部以及其他普通成员通过民主的锻炼与熏陶,实现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有条件的合作社可以成立党支部或其他形式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加入其它合作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加入其它合作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