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成立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成立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认定标准?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1844年成立的什么是标准合作社?
现在世界上公认的第一个最成功的合作社,是1844年在英国的罗奇代尔镇由28个失业纺织工人自发成立的“公正先驱者消费合作社”。
当时每人出资1英镑作为一股,共28英镑,后来逐渐发展壮大,社员增加到近3万人,股金增加到40万英镑。它所建立的罗奇代尔原则后来成为指导国际合作社发展的基本原则。
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世界各国纷纷成立了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如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德国的信用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日本和韩国的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等。国际上先后成立了国际合作联盟、国际农业生产者联盟、信用联盟、欧洲消费者联盟等国际合作组织。
农业合作社需要农牧局备案吗?
农业合作社,只要在注册登记机关办理了注册登记,领取到营业执照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农业合作社就会成立,农业合作社就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了。农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机关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谁登记,谁主管的原则,农业合作社既由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又属于注册登记机关主管,无需农牧局备案。因此,农业合作社不需要农牧局备案。
农村养殖合作社怎么和农户签订协议?
只有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农业合作社没有权利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可以与农户协商,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5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
(2) 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
(3) 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 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申办农业合作社需要多少土地,是否需要连片?
土地连遍便于机械耕作,但村里耕地一小块一垄垄的,种粮大户的耕地是从农户手里租来的,想用推土机重新整合,但农户不愿意,怕界线弄没了,村领导也不敢说什么,只好小块种植。难啊!
农民合作社法律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土地多少不是农民合作社成立的必要条件。可以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_a***_]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在实践中,不少地方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也是合作社的一种。另外,合作社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从事种养的(从事种植的,有连片规模的土地是最理想的),也有从事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集体资产盘活(乡村旅游合作社)等,凡是符合农民合作社设立的基本原则,都可以登记为合作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成立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成立原则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