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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免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进一步明确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
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
执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就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同于原税法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就在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毫无疑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对上述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目前国家是支持农业发展的,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都是鼓励支持的,根据企业所得税实习条例,以下项目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
农村种植合作社如何交税?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种植合作社应该是免税的,不过必须经过税务机关批准。
购入的脱水蔬菜经分拣销售是否征收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蔬菜初加工,指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利用冷藏设施,将新鲜蔬菜低温贮藏,以备淡季供应的速冻蔬菜、如速冻茄果类、叶类、豆类、瓜类、葱蒜类等。上述初加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构入脱水蔬菜分拣销售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蔬菜专业合作社企业所得税交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蔬菜专业合作社企业所得税交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