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违规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违规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触范法律怎么处理啊?
答: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触犯法律,公安机关首先逮捕供销合作社法人。通报供销合作社上级主管部门。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定性、判刑、收监。供销合作社的上级主管部门也要承担管理失职失责。视情节承担法律责任。
农民合作社向社员发放的贷款属于民间借贷吗?
属于内部资金互助。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第17条规定:稳妥开展信用合作。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促进产业发展、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严禁对外吸储放贷,严禁高息揽储。农民合作社要对信用合作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地要落实对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监管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对违反信用合作基本要求涉嫌非法集资的,依法进行处理和集中清理,对涉嫌严重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未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部门、建立监管制度的,停止审批。
扶贫项目农业合作社法人把从农户流转来的土地再转租出去违法吗?
- 农业合作社扶贫项目本身就是为扶贫而成立的,为防止土地抛荒接收合作和流转等方式来发展农业,国家对于有项目发展的农业多少会有资金扶持,但到底有多少项目落在实处无人知晓。
- 扶贫项目合作社法人从农户流转来的土地再转租出去合法吗?流转来的土地一般都会双方签订合同,它的用途和使用几年以及租金都有说明,***如因为各种原因经营不下去而转租别人这是合法的,这是有情可究的做法不得已而为之,另一种是***借农业合作社项目名义,低价流转土地又高价转租别人这是违法的,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终止合作和收回土地。以上是我的点评和观点,欢迎大家讨论留言。
镇财政所是否有权取消农民的合作社(有证)?
镇财政所没有权利取消农民的合作社(有证)。
因为农民合作社是在法律规定下成立的,并且在其合法经营期间,若无特殊情况,镇财政所不具有撤销其合法身份的权利。
在我国,农民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经营管理、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如果镇财政所有要取消农民合作社的意向,需依法进行解除程序,如果没有按照程序解除,则意味着涉嫌违法行为,严重时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镇财政所没有权力取消农民的合作社。
原因是:合作社是农村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依据《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合作社的设立和解散需要符合特定程序和条件,同时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镇财政所作为财政管理机构,不具备取消合作社的权力,只能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资金审核进行监督和审查。
延伸内容: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中的重要一环,是农民群众自主组织和自治的体现。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合作社的政策支持和培育力度,通过改革完善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因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需要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
没有权利取消农民的合作社(有证)。
因为合作社是依照法律规定组成的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镇财政所有权取消合作社,将会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社会稳定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合作社的合法性不仅仅基于证件或手续,更基于其创立的目的和真实的经济活动。
因此,如果有涉及到违法行为,镇财政所可以***取法律手段进行打击,但是不能擅自取消合作社。
总之,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我们的目标和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违规处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违规处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