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开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开发票一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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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当然,这里所提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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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农业税参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原则: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等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由税务所登记,方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领购。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時限.顺序.逐栏.逐项.全部联一次性如实开具;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未经税务部门批准,不得拆本使用***;***限于领购单位个人在本省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是的使用地区携带.邮寄.运输空白***。
合作社使用收据合法吗?
合作社在财务制度上没有精准的财务制度,内部运作使用收款收据等凭证,没有什么不妥。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互助形式的合作组织,他们利用各自的优势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为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他们的财务制度应按农村村一级财务制度要求。
农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可以抵扣吗?
如果是农业合作社的开具农产品的普通***,可以抵扣13%的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目前的政策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第15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因此,农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不能开具专用***。但是,一般纳税人的购买方却可以用农业合作社开具的农产品普通***抵扣13%的税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