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税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如何分配?
合作社虽然对外通过经营活动取得利润,但是对内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据这一特点,为了区别于其他营利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合作社的利润称为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盈余与企业会计中的当年利润相对应,反映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计算方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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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提留公积金,二是扣除公积金之后的可分配盈余。
合作社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怎么处罚?
由于农民合作社开具的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取得该***的纳税人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是扣税凭证,所以,农民合作社虚开增值税普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虚开税款数额一万元以上的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五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最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金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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