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入股合作社比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入股合作社比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和什么为限?
一、设立人要求80%为农民,即农业户口,剩余20%可以为非农,或集体、企业形式出现。但是总数的80%必须为农民。
二、出资问题,无论是农民还是非农,都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出资形式不仅限于货币,但是必须是可以衡量具体价值的方式。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和理事长,是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选举通过的,与出资无关。
合伙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吗?
合伙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
1、成立目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企业则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2、主体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要求农民数量超过80%。有效保障了农民的权益。而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对出资人的身份做特别规定。
3、服务对象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而企业则一般没有所谓的内部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面对市场大众。
4、财产关系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按份额量化到个人,记载在成员账户中。而股份制的企业,股东的出资构成企业的财产,不将企业的财产按份额量化在股东名下。
5、退出机制对法人资产的影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成员退出时,可以带走自己加入时的出资和记载在其账户内的由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而加入企业的股东一般只能以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减资有特别规定,如企业法人要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而如果没有人愿意接受你所转让的股份,那么你就根本没法退出,这种退出一般并不带来企业法人资产的减少。
6、地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而股份制企业则是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为决策的基石。
7、分配方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盈余分配的基础是成员对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利用程度,即“按惠顾额返还盈余”。而一般企业的利润则“按股分红”。
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不可以分红?
养殖专业合作社,是以养殖户作为合作社入股成员,并以合作社各成员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分红的合作经济组织。
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是以入股形式加入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也是以入股后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利润进行分红的,这是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决定的。因此,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分红。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什么?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有每家每户的农民组成,在农村有政府牵头,由村领导和乡***的领导组成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把农村每家每户的土地收起来,按照每家的土地亩数决定多少股份,然后由合作社种植生产经营这些土地,形成大规模的计划种植,等把地里的种植的收割后,销售出去,然后按照股份给每家每户的农民发分红,这就是新型农业改革后形成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后农业的发展趋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入股合作社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入股合作社比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