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涉税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涉税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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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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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种植合作社如何交税?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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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种植合作社应该是免税的,不过必须经过税务机关批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涉税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涉税法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