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打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打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种植合作社合法吗?
农民种植合作社如果手续齐全就是合法的,反之就是不合法的。成立农民种植合作社,经过法人申请,带上取得流转土地的合法手续,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然后再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农村局备案,即取得合法手续,即可以正常生产经营。
农民种植合作社必须去县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执照,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认真填写,5户以上村民。现在办理合作社,都是***通用,三证合一。合作社设有理事长,监事长,总经理,会计等。有严格的财会制度。具体的可以内容,认真阅读专业合作社章程,去找答案。
村级劳务合作社注册流程?
第一步: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2.全体设立人(最少5个人,80%是农业户口)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农工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的服务?
农业合作社的早期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其前提仍然是土地私有制,即土地是各家各户的,合作社只是在农忙季节调配劳动力。到后期,我国非理性发展农业合作社,所有制开始发生变化,进而产生人民公社。
新时期的农业合作社
全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流通领域撮合成交或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迎合了农业、农村和农民(三农)的发展需求,在厂商和农民,城市和农村之间筑起金色的经济桥梁。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农民走向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是用现金还是用实物?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中没有要求,关于出资,条例中涉及的重点和关键是以下几点:
第一,设立人要求80%为农民,即农业户口,剩余20%可以为非农,或集体、企业形式出现。但是总数的80%必须为农民。
第二,出资问题,无论是农民还是非农,都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出资形式不仅限于货币,但是必须是可以衡量具体价值的方式。
第三,出资的金额,也就是注册资金没有限制,甚至可以为零。
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和理事长,是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选举通过的,与出资无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么起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是指合作社用以相互区别的固定称呼,是合作社人格特定化的标志,是合作社设立、登记并开展经营[_a***_]的必要条件。
一般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可以由地域、字号、产品、“专业合作社”字样依次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享有名称权,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名称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相同。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的这种公司是真的吗?
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的这种公司是真是***是很难分辨的,总体而言***多真少。在我们国家目前的现状上,农村是一个相对比较封闭的区域,农民群体也是老实的多,花花肠子的少,这样就成了许多骗子涉猎的目标,这些骗子无孔不入。在前些年国家倡导文化下乡的时候,一批批的骗子打着各种文艺团体的旗号,敲锣打鼓吸引农民群众看他们的文艺节目,但看来看去实际是忽悠农民买他们的商品,且为高价的伪劣货。在国家倡导科技下乡的时候,一批批的骗子又打着宣传科学技术的幌子,把一些一文不值的伪造的高科技产品忽悠给农民赚取暴利。近年来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些骗子也不放过这样的机合蹭热度。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成和经营而言,是部分农民联合起来从事某种种植或养殖的专业经营,对部分重点项目国家有资金的扶持和政策倾斜,但这些国家投资扶持的项目是由国家政府及统属的部门单位层层分解下达的,全程有国家***管控,不能由哪个公司申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经营中,有些中介公司在业务上可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一些农业产品和养殖畜禽的加工销售企业进行联系牵线搭桥,本身是一件好事,但不属于项目申报的范围。而且这种公司虚实不******难辨,在被骗怕了的农民群体当中很难有所发挥。所以这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的公司虽然不能绝对说是***的,但基本不是真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打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打井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