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资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针对农民商业活动的公司性质的团体,农民合作社有一个营业执照,
要确定合作社有多少亩土地种植或者是多少面积用养殖等进行农业生产,种植什么品种农作物或者是养殖什么动物,如果想要获取政府补贴,我们的合作社的理事长要有一定的农业方面的技师证或者是高级技师证。
到达一定规模后,可以申请当地的县级或者是市级甚至是省级的农业合作社补贴。
有了农业合作社,我们的生产的农产品就可以申请商标进行出售,如果我们只是鲜货出售或者是冷藏,以后再出售,有一个农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其他资质不需要,如果我们要把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的话我们就需要申请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证明那涉及的方面就比较多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1.成员为农民。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地域上以本县(市)行政区域为范围。
组织机构是“两会三部一室”,即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
8.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权利和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制度?
成员账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的、用来记录成员与合作社经济往来情况,籍以处理成员与合作社利益分配关系的专用会计账户。它记载的主要内容有:(1)成员出资情况;(2)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3)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
合作社之所以要为每个成员设立账户,其重要意义在于:
(1)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规定,合作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由此可见,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是可分配盈余返还的重要依据,对其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成员从合作社获得的经济利益。
(2)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为成员承担经济责任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合作社解散需要清算时,成员承担的合作社债务,视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多少而定。
(3)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出资额、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附加表决权的确定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7条规定,出资额或者与合作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因此,只有对成员出资额、与成员交易量(额)进行正确核算,才能合理分配附加表决权。
(4)设立成员账户,汇集相关会计资料,为成员退社时处理财务问题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资格终止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返还可分配盈余或承担亏损和债务。只有加强对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核算,才能保证成员“退社自由”,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格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