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1、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律或章程规定依法定程序产生。
2、两者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法定代表人只能是确定的一人,而法人代表是不确定的,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受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职权的其他人
3、权限不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要受到授权范围的限制。
4、登记、变更的程序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法律程序。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法人承担,只有超出委托权限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才由法人代表承担。而法定代表人是当然的法人代表,通常情况下,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法人,即单位名称,一般是指组织或企业。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是有明显区别的。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二者所指对象不同。法定代表人是单一的,一个单位只有一个,是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经理)担任,需按公司章程规定依法登记。法人代表则是不确定的,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职权的其他人(如企业的经销人员),其权利是有限制的,最多不能超出授权委托范围。
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在一定情况下,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者其他法律后果的,都由法人承担。只有超出授权委托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才由法人代表个人承担。
不完全是一回事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一般来说在法人登记的时候,都需要选择一个自然人作为其法定的代表人,这个法定代表人一般是董事长(理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除变更外,一般来说在相对长的时间内,法定代表人都是固定的一个人。
法人代表,顾名思义是法人的代表,也就是这个组织的代表,一般来说,是基于授权而来。法人代表的概念要大于法定代表人的概念,也即是说法人代表可以不是法定代表人,但是法定代表人一定是法人的代表。举个例子,公司派一个人员去工商局办事,拿着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他这个时候就是法人的代表。公司派另一个人去劳动部门办事,也拿着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个人也是法人的代表。
希望能帮到您。
没错,两者确实是一回事!
【法定代表人】是个法律称谓,指的是一个法人组织(如企业法人、社团法人等)的法定的自然人代表,对于公司来说,通常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而【法人代表】并非规范的法律称谓,而是群众对【法定代表人】的俗称或简称,当有人说【法人代表】时,他的意思就是指【法定代表人】。
当然,在正式场合,我们还是应当用【法定代表人】这个称谓。
看了前面一些回答,深有感触,我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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