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加班多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加班多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个月连续强制加班投诉有用吗,劳动局会怎么处理?
一般是有效的,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必须完成的生产任务。
入职两个月周末天天加班合法吗?
不合法,劳动法规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的。
除4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叛逆”90后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公司18000元,专家:太荒唐了!如何评价?
第一次听说不加班赔钱的!可它就真实地发生了,而且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是被判赔公司损失18000元。
事情起因呢并不复杂,就是一个公司的两名员工,因为公司要交付一批产品给合同方,为了赶时间,需要两名员工加班对产品进行质检,但两名员工拒绝加班,造成了公司未能按时履行合同,公司为此需要按合同赔偿对方损失12万。
公司要求两名员工对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两名员工一听,还要自己赔偿,公司太没有人情味了。
原来两名员工不加班,另有隐情,是他们和公司签订的用工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一直没有明确和他们两个人续签,由此两个人就想,你不续签,就不加班,也就出现了这样走上法律诉讼的结果。
***一审就做出了两名员工赔偿公司18000元的判决,在这次诉讼中,***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两名员工被告予以损失的15%,计18000元。
在这个因员工未加班,而让员工赔偿公司损失的案例里,***最大的依据是,员工应该在公司紧急情况下,必须听从加班的安排。
这也是网上争议纷纷的焦点,因为如何判定何种情况才是紧急情况?公司和员工对紧急情况有异议怎么办?又如何界定赔偿比例?这一系列问题开了一个企业用工的先河。
但在我国《劳动法》里,加班违反员工意愿的,员工有权拒绝加班,这本身符合法律规定,在《劳动法》里,明确指出只要不是国家需要的特定情况,员工有权拒绝加班,这一方面,相信扬州的法官比我们更专业。
两名员工被判赔公司损失,已经不是简单的企业用工问题了,相信法律层面的争论才刚刚开始,大家觉得呢?
最近有媒体报道,江苏扬州两位90后员工,因为拒绝加班,被***判决赔偿公司18,000元,这两个小伙子本来是合同快到期了,但是担忧老板不再跟他们签合同,于是这一批紧急任务到来的时候拒绝加班,以此要求老板继续续签合同。
但事情并不顺利,于是就延误了交货期,从而导致给客户赔偿了12万元的损失,经过***的协商,两位员工赔偿了损失的15%,也就是18,000元。因为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企业遇到紧急生产任务,要求劳动者加班时需要服从安排。
对此有媒体***访了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天玉,他认为现在企业加班太普遍了,时间一长,大家都认为是理所当然了,对于***判决两位90后员工赔偿18,000元,王天玉认为:这太荒唐了!
即便员工想以此来要求老板继续续签合同,企业也必须要遵守劳动法规定,平均每周最多工作44小时,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超出这个时间点,必须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在不同意的情况下导致相关企业的损失和员工似乎没有太大的关系,毕竟是企业违法在先。
另外,有些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企业的一笔大订单,真的会因为两个员工不愿意加班,就损失掉吗?我甚至都怀疑这12万元是不是和客户企业协商出来的“损失”!
拒绝加班被判赔偿公司?这样的一次判决让不少打工一族都瑟瑟发抖,难道以后公司的加班要求都只能无条件答应了吗?真经也是做人事的,看到这样的事情我都觉得吃惊。
最近,江苏省扬州市两名员工就遇到这样的糟心事。原本要和公司谈辞职,结果来了一个紧急工作,公司要求两人加班,但两人因为快辞职了就拒绝加班。结果,公司因违约造成12万元的损失。经***判决,两名拒绝加班费员工需要赔偿公司1.8万元。
很多网友就不满了,平时公司用各种手段,什么狼性、什么个人发展等等借口,胁迫员工996,也没见赔偿,这次就因为拒绝一次加班,反被公司索赔,这还有天理吗?
实际上,对企业来说,加班有劳动法的约束。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除了几种特殊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所以,如果从正常角度看,此次员工拒绝加班,完全合法合理,没有任何责任。
不过,劳动法里也规定了4种特殊情况,员工是不能拒绝加班的。
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
三是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四是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此次,法官就是以第四条为依据,判决员工存在过错。从法律上这也解释得通。如果公司相关岗位只有这两位员工,那这两个员工在未辞职的情况下,是不能劳动法规定的紧急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