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社员章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社员章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法人身份规定?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有五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二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三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是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供销社社员是哪些人?
农民社员。
供销社
中华全国供销社总社章程中提到,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供销社要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指的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此,法律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进行工商登记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从设立起就明确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设理事长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的,不管合作社的规模大小、成员多少,也不管合作社有无理事会,都要设理事长。 合作社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没有必要设立理事会的,由一个成员信任的人作为理事长来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了,这样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未作强制性规定,而由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
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可不可以是一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该法没有明文规定一家人不能同时成为同一家合作社成员,但是在合作社出资时需要分别出资。
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养殖合作社更换社员怎么操作?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30天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
养殖专业合作社要求更换社员必须进行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变更,提交养殖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供新社员***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社员出资清单,社员名册,营业执照正、付本原件等相关材料向不商部门申请养殖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社员章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社员章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