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必须是当地农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必须是当地农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社?
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销售自己的农富产品,是经验互补,信息共享所成立的一个集团,而公司是要经过合法手续,到税务局批准才能成立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没有经过上述的手续就能完成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成为子公司吗?
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设分社,也可以成立合作社联社。 设立分社的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说明。可以参照一下。和设立合作社一样,也是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办理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四条,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求解?
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在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经理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没有土地证能加合作社吗?
沒有土地证就等于说你沒有土地。土地入股你就沒有股份。可是,一定还有别的股份,比如现金股,机械股。有股可入的称股民,可按股分红,没有土地股,可参加别的股。再则,既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就一定还需要有工人。什么股都沒有,当不成股东,可参加当工人,用劳动挣钱。
没有土地确权证书,说明你的土地来源未走正规渠道,很可能是你私自开发的土地,这样的土地不在确权范围,也难享受入社的同等待遇。如果你开出的土地不影响他人的走路,走水,你可向村委会提出确权[_a***_],如果获得批准取得证书,你的入社分红才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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