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方面的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方面的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药销售安全条例?
1、营业场所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并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在营业区域摆放食品、生活用品、饲料等物品。
2、陈列农药时,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分区摆放。性质互相影响的,应分区、分柜存放。
3、陈列的农药产品应无渗漏、标签清晰、字迹清楚。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不得直接对光陈列。
4、建立农药经营台帐,如实记录农药产品名称、配送及销售日期、购买人、数量、规格等内容。
5、限用农药应专柜存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严密保管,配备安全防盗设施。应建立限用农药经营专用台账,凭身份证购买,详细说明用途、使用方法、用量、防治作物与对象等。
6、农药经营人员应向农药购买者出具发票或其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注明售出农药的名称、数量、购买时间以及农药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
供销联社主要业务?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2、受市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供销合作社是怎样的经济组织?
一、以前的供销社
供销合作社是一个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的企业和人员。供销合作社的主要活动内容是为社员提供购买、销售、加工、仓储、运输、信息、技术服务、培训等服务,旨在通过互助合作来提高社员生产和生活水平。
二、现在到处出现的供销社和原来的供销社的区别
现在的供销合作社与传统的供销合作社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
- 体制不同:过去的供销社是***经济,产品的销售与供应均是国有企业提供。现在的供销社已改变了过去的经营模式,是市场经济。
- 经营的方式不同:过去供销社只是供应与销售,针对的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而且是***的消费者,限制购买额。现在供销社经营和销售以服务为主,主要是销售农副产品,帮助农民销售产品,服务三农,尤其是在农资和农业技术服务领域,加大了服务力度和服务范围。
- 服务的方式不同:过去供销社是以实体店为主,主要是商品的销售。老百姓要到实体店进行购物。现在以实体店加网络销售为主,尤其现在网络销售更是供销社服务的主要渠道,并且供销社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规模,而且所有的服务点均已渗透到乡村。
- 经营的范围不同:过去供销社只是供应与销售,范围相当的窄,垄断的***销售模式。现在的供销社是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 现在供销社属于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_a***_]国务院领导。
- 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大型涉农流通产业集团,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力打造的系统企业“国家队”。它成立于2011年,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3A级,位居2011年中国500强企业第83位,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第31位。
从这几点基本可以看得出来现在的供销社和原来的供销社已经差别很大了,属于央字辈了
总之,现在的供销合作社与传统的供销合作社相比,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且更加贴近农民的需求,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
供销合作在改革前属于农民积股分红的集体性企业,进入八十年代后供销社从人民的视线中退消失。现在又看到各地都挂上了供销合作社的牌子,属于何种性质经济组织不了解。但从合作两字分析应该还是属于投资入股的股分制企业,但从干部配备上分析,供销社干部是***安排,属于公务员,该属于国有。一句话现在不清楚怎么样的经济组织。
供销合作社是***时代,全民参与个人入股的国家销售部门,当时提倡货搬千里无脚价,与户为单位,按人每人两股每股好象一元五(记不清了,不是一元五就是二元)年年过年分红,每人分得到2一3元不等,小平上台,私人承包,全民按股金本退还给了所有股民,现在的供销合作社,己经不是早期合作社了,有名无实
供销社是指农村中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农业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农机等)供应和农产品收购销售的经济组织。供销社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农产品供应和价格,并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和服务。其特点如下:
1. 农民自愿组成:供销社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农民可以自愿加入或退出供销社。
2. 经济合作:供销社的成员通过合作经营的方式,共同参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销售,实现共同发展。
3. 农产品收购和销售:供销社负责收购农民的农产品,确保农民能够有畅通的销售渠道,并提供合理的价格。同时,供销社也负责将农产品销售给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
4. 服务农民:供销社不仅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交易通道,还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咨询、贷款担保等服务,为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
5. 分红机制:供销社根据成员的供销业绩,进行利益分配,给予成员一定的红利作为回报。
总之,供销社作为一种农业经济组织形式,旨在集中农民的力量,提高农民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供销合作社就是供销社,经济组织。从字面上理解,它的作用是供与销,它的体制是合作机制。
这是时代的产物,在建国前后时期,我国经济落后,为了恢复国民经济,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物价,保障供求,******等领导人开始讨论合作社问题。在1950年通过立法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1954年改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生产、渔业和手工业合作社。并迅速在国内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交易流通网络。
传说中的油票,粮票什么的,都是由该组织发放。
改革开发后,社会经济的进步,供销社开始不再适合时代发展。1982年总社与商业部合并,省级以下供销社则独立组织系统。1995年,中央出于农业问题,再次恢复成立总社,并出台相关政策。
没错,这是某个县城的供销社。
就是说成为像事业单位一样了,自负盈亏。目前,各大城市,特别是一二线城市已经不再有供销社的影子了,但县级及以下级别的供销社还在运营,并有些做的好的供销社还是当地的热门去处。
就拿我自己接触到的一个供销社的人来说吧。他是沿海地区一个县级市供销社的主任。他们供销社在县城上有一整条街的店面,他们供销社旗下还有日用百货商铺,农业用品商铺和一些当年留下来的业态。为什么能认识他,因为他以供销社的名义注册了一个集体公司,然后做我们集团的供应商。每年还能有一百来万的业务额。听说,他们由于业绩突出,上面有了二十来万的钱给他们从新装修供销社。老是说,他那供销社真心破旧不堪,也该好好装修一下了。
特别是当代领导人对农业及农村的重视度,供销社的出路还是很大的。前两年还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农业综合体。其实,个人认为供销社就是这条路线的最佳先驱者。
(糟糕,说漏嘴了,把看到的商机说出来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方面的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方面的法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