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股东合作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股东合作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代签股东协议要承担什么责任?
代签股东协议要有股东的授权委托,在其授权委托范围内签字。没有股东的授权,代股东签字可能使得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投资人由他人代签的问题,可能造成股东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股权。代签股东协议给股东造成损害的,构成侵权法律责任。对受侵害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私下签署的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从民事角度,只要该协议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即为有效;但涉及公司股份,就必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2、公司法规定:股份转让人必须书面向股东会提出申请,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超过1/2以上股东同意即可转让。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在30日内购买股份,视为自动同意。
3、股东会通过转让的决议后,股份转让协议书才能生效,然后受让人凭股东会决议和股份转让协议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才能收到法律保护。
4、如果未取得股东会决议,那么这份协议对公司无约束,受让人只能向转让人追索损失。
5、如果取得股东会决议未办理工商备案,你享有股东权利,但不能对抗第三方,比如你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文件无法律效力,而转让人以股东名义从事的行为从法律上继续有效,因此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先赔偿再向转让人追索。
合作社股东将合作社资金取走,是否属于职务侵占?
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要看挪用资金的动机、目的和之后占有的时间等。具体分析如下:1.该股东如果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和股权纠纷,一般作民事案件处理,合伙人之间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去***起诉。2.该股东如果是挪用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等情况,且超过三个月的未还的,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这种情况可以报警,作为刑事案件处理,需要予以刑罚,可能会坐牢。3.该股东挪用资金如果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据为己有,跑路,作为自己的私人财产的,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构成刑事犯罪,可以报警。4.该股东如果没有管理财务的权限,不是利用职务工作上的权力和便利条件,却取走资金,属于偷盗行为,可能构成***罪。
部分法律规定供你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股东合作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股东合作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