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合作理事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合作理事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民理事会是什么组织?
村民理事会是由村民自愿组成的、负责村庄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
1. 村民理事会主要负责监督村级财务、审查村级规划、管理公共事务等多项任务,这些任务需要协调解决,要求理事会成员相互配合,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2. 村民理事会的成员多为自愿者,没有任何薪水,需要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理事会的相关工作,所以相较于专门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机构来说,理事会的时间显然并不充足。
3. 同时,在理事会运行的过程中,还需要处理一些其他额外的问题,如村民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和矛盾纠纷等,这些问题可能会进一步占用理事会成员的时间和精力。
村民理事会又叫村理事会,是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组织。
这个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的表现形式,平时主要负责管理村民小组的生活垃圾,组织内的村民矛盾,平时农资发放。
你好,村民理事会是一个由村民自己组成的管理组织,在中国农村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力。村民理事会主要负责管理村级公共事务、决策村级经济事务、维护村级社会秩序等。村民理事会成员由村民自行选举产生,通常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民代表等组成。村民理事会的建立旨在推动村级民主自治,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自***。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全体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投票等表决方式,集体行使权力,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法律规定成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①修改章程。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③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⑥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⑦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⑧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农业种植合作舍理事长和法人不是同一人能注册吗?
合作社理事长和法人可以不是一个人,可以正常注册。正规说:法人是合作社的最高职位,他的法律地位最高,一般是发起人,并不是通过代表选出来的。如果法人和理事长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就应该还选举出别的管理人员如: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会***等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因此你说的情况不能注册。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在这之前,我也不知道,也查了一下资料,互相学习,希望能帮到您。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理事长和理事会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扩展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定义: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
包括两个方面的[_a***_]: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合作理事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合作理事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