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退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退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避免合作社利润分配,财务管理出现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主要出现多样性不规范性等特点,大多数合作社中公积金、利润返还股金分红无规律可循。鉴于这种状况,可遵循以下两条原则,一是遵守国际合作社联盟规定的利益分配机制。二是制定相关会计制度,培训合作社会计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主要有四点:
一、合作社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由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联合而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从而构建了新的组织形式。如果农民占不到百分之八十,形不成农民为经济主体,这就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必须以农民独立经营,只是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联合到一块。
三、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必须有专人负责的财务人员,按照合作社财务制度办事,合作社在成员同意情况下,可以利润返还中留一部分管理费,用做合作社联系业务费用,支出必须向成员公开。
四、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有权通过民主选举合作社负责人,通过民主评议可以罢免负责人,成员共同决策等原则,构建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如何避免合作社会利润分配,财务管理出现问题?
答:合作社必须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利益共事、风险共担财务分配制度.合作社在发展中面临着财务管理不规范和财务分配混乱的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合作社发展,因此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利润成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
必须按照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来执行,***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把不合理现象消灭萌芽状态中,让农民专合作社健康地发展起来。
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有什么区别?刚开始想回乡创业,适合哪一种?
从现实意义来看,公司注册简单,合作社注册麻烦,公司报账简单,合作社各种账目很麻烦。
家庭农场最简单,而且这几年很捧这块。
个人回家创业,个人建议首选家庭农场或者公司,为什么不选择合作社,因为太麻烦,创业要的是轻装上阵,一切从简。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太麻烦,不管你是不是空架子,这些必须要有。
相对来说,家庭农场比公司方便的多,但是家庭农场的创立必须要有土地承包合同,有些农业的创业并不与土地相关,所有的农业补贴也都是与土地相关的多。
所以没有土地承包合同的时候选择公司是最好的选择,农业创业,不管你是什么载体,多往地方政府走走,寻求政策倾斜,技术指导。说不准还能被捧出来。
与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合作社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
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于通过为成员提供购销、加工、运输、储藏、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使成员联合进入市场,形成聚合的规模经济,以节省交易费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成员收入。因此,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成员提供服务,尽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合作社也可能会有盈利。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合作社对外也展开经营,也需要营利,但这并非是其主要目的,并且对外经营和营利服从于为成员提供服务。
二、合作社与实业公司相比,成员制度不高
尽管股东加入公司、成员加入合作社都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但是,合作社的所有者与使用者具有同一性,即成员加入合作社是为了利用组织提供服务;而公司制度下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分离的,股东并不是需要利用公司的服务。如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合作社的社员,是那些想从通过合作社购买到优质、廉价的农资的[_a***_];而像农资公司的股东是那些要经销农资的人,他们自身并不想使用农资。再如农产品销售合作社的所有者主体,是那些提供农产品的农户,而农产品销售公司的股东并不一定是自我提供农产品。
三、办合作社的门槛比办公司要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于合作社的出资问题有非常宽松的规定,农民入合作社可以出资也可不出资。但是实业公司则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四、公司股东不能抽回出资,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的原则
实业公司法不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只能向其他人转让公司的股份。而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的原则,但却不能将出资额和成员资格转让他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退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退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