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产品保鲜仓储建设标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镇、村和田头市场布局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为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流通量、信息化水平、应急保供能力显著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从而降低农产品损耗,保障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建设内容
根据我县在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产业的生产、流通优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按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设施类型,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鼓励引导在产业重点镇和中心村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
如何培育农业各类市场主体?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带动
立足大量小农户家庭经营的现实,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提升小农户经营的水平。
增强村集体的土地统筹能力,引导在村的农民尤其是“中坚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进行适度规模化经营,增加在村务农群体的收益,尤其是对于经营效益突出、带动能力强的农户,要给予一定的扶持和指导,推动向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方向发展,以带动和组织其他农户合作经营。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重点支持农民、村集体组建的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业,从生产向销售、流通和加工等环节拓展,实行标准化生产、经营和销售,逐步延伸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于相对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发展成为具有文化、治理和生产一体的综合社,或者推动合作社之间成立联合社,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化效益。
针对农业企业竞争力不强和带动力不足的问题,逐步强化政策推动,鼓励农业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带动农业转型,服务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重点扶持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面向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土地托管、农资供应、灾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
通过鼓励、引导和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动发展,逐步形成以服务农民和农业为导向,以家庭经营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纽带,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结构健全、分工清晰、连接紧密、成果共享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
一是提升设施与装备保障水平。以产粮大县为重点,对符合要求的新型农机装备建设主体给予省级补助。***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生产基地建设、加工转化提升和新型业态发展等项目进行补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发展生产、提升生产经营水平、打造农产品品牌、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设施农业建设。
二是提升融资保险能力。支持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政策。发挥金融机构增信担保功能,提供手续简便、期限灵活、利率优惠、***方便的信贷产品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提供多档次、组合型产品,适当降低费率提高保额,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保费优惠。
三是主体人才培养。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每年全省培训1万人以上。开展农村“双创”大赛,择优推荐成熟项目和专业人才参加全国大赛,鼓励[_a***_]机构、相关企业对获奖人员、项目给予金融信贷扶持和资金支持。
四是支持对接涉农服务。依托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给予产权交易优惠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施行农业生产托管模式。支持涉农服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联动对接机制,提供优惠信贷、专属保险、惠农邮递、电商促销、粮食银行、农事服务、土地托管、品牌打造、智慧农业管理等惠农服务,在互惠互利中实现合作共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管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