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供销合作社产权转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屋供销合作社产权转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镇供销合作社职工集资的职工房值得买吗?为什么?
这个不论是供销社还是其他单位 都有这种形式的集资住房 按职位 工作年限等等 没人出缴比例也不一样 房源自然也不相同 如果纯是需要居住 着没问题 单位自建 价格一定比市场要低很多 而且邻里都是同事 社区相对简单 如果想要投资 就比较麻烦 有可能是公产 不允许买卖 只能协议过户 但是买房一般担心风险太大无人愿意承担 要是公产买断变私产 这里面手续麻烦 不过投资价值不高
90年代都发生过哪些大案?
1996年1月19日,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的被切割成2000多块,是由一名环卫工人最先发现,警方也在第一时间进行大规模的搜查,但由于缺少很多关键性线索,这起案件至今还没有被侦破。
1996年1月19日,下了一夜的大雪之后,环卫工人在南京大学附近的华侨路进行打扫,忽然环卫工人在垃圾桶附近发现了一个崭新的提包,打开提包之后,发现里面是码放整齐的肉片,环卫工人以为是附近餐馆丢弃的猪肉,便将这一提包肉片带回了家中。
环卫工人回家之后,便将提包里的肉片拿在水盆中进行清洗,洗着洗着环卫工人忽然发现了三根手指,这个发现让环卫工人吓了一跳,也瞬间明白这提包里的肉片绝对不是猪肉了,所以环卫工人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由于当时还没有dan检验技术,法医只能凭借着经验,根据尸块上的体貌特征以及肌肉纤维等组织确认了死者是女性。后来最终确定了提包里的肉片是来自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的,随后又在南京城的多个地方相继发现了装有刁爱青遗体的提包。
对于这起案件,警方高度重视,大学附近的所有居民都被询问,但是在警方大规模调查三个月之后,依然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
刁爱青是一个不到20岁的女孩,1996年刚上大学一年级,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她的身上,但没成想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据参与调查这起案件的一个法医说:刁爱青案件的凶手非常的变态,整个尸体是被切割成2000多片,大小均匀,码放整齐的装在提包里,并且尸体的头颅和内脏还有煮过的痕迹。虽然这起案件已经过去20多年,但调查还在继续,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抓到凶手。
导读
有时候看似机缘巧合的偶遇,实则是精心谋划的安排。本案讲述的是一男两女诱骗一对姐妹外出采购时***对方并抢走财物的残忍案件。
1988年9月6日,荆门市公安局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在该市207国道旁边的一处池塘发现碎尸!
警方立即赶到现场侦查,发现碎尸总共装在三个麻袋中,经检验,一共是两具女人的尸体,并且都没有发现头颅。
没有头颅,就无法快速获取死者信息。
法医对尸体进行一番处理,终于得出死者的基本信息:第一具女尸,身材矮小的60岁妇女,身上携带着一张汽车票。
第二具女尸,身材肥胖的40岁妇女,身上携带着船票、粮票、电报纸等物。根据两名死者较为考究的衣着和电报纸上的信息,可以判定二人是做布匹买卖的商人。
两天后,开往南昌的火车上发现了一个客人遗留的麻袋,列车工作人员打开一看,竟是两颗血淋淋的人头!
南昌市公安局立即奔赴现场提取线索,法医也对两颗头颅进行相关鉴定:死者已经死去5天了,一名死者是头部受创而死,另一名是大脑窒息而亡。
乡村振兴会流转大量耕地吗?失地的农民有哪些出路?
谢谢邀请!
十九大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那么怎样才能振兴乡村呢?我认为乡村的振兴不光是美丽乡村的建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农业发展问题。现在一家一户的农业种植模式,已阻碍了农业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土地规模化,实行规模种植,带状种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集团式承包,托管等形式都是对农业发展有利的。这样,农民手里的耕地就会被大量流转,这是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的大趋势。
由于大量的土地流转,就会有大量的失地农民,他们的出路又在哪里呢?首先,现在想种地的都是50岁以上的老农民,年轻人很少种地,也不会种地。他们完全可以在城镇打工,创业。另外,国家可以培养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农业职工。至于失去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的老农民,他们有土地的流转金,还可以有分红金等。但是,这点钱他们是不夠养老的,这就得国家照顾他们了。他们这代人为了国家可以说是呕心厉血了!贡献相当巨大,国家富裕了,不能忘了他们。当然了,儿女孝敬是应该的,但是,一对夫妻要负担几位老人?能负担起吗?要使这部分老人,安享晚年,要靠全社会共同努力。
想搞活农村经济,靠种一亩三分地形成不了好效益,必须要流转土地,连片开发种植,推广机械化种田,形成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
农民出租土地成为收租金的新“地主”,租金成为农民来源;在别人承包的土地上做临时工;也有可能进城打工。
感谢邀请。
乡村振兴中重要的是乡村的经济要发展起来,就要发展现代化农业,目前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阻碍了现代化农业的推进,土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适度规模化,所以土地大量流转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随着土地的规模化、机械化的出现,[_a***_]很多劳动力会被释放出来,最直接的就是一部分劳动力被城镇化的建设所吸引,成为了所说的农民工,现代户化农业的发展也肯定会实现产业化经营,通体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一部分就业岗位,合理解决农民就业问题。
谢谢悟空邀请。振兴乡村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宏伟战略,毫无疑问,按照这个思路发展农业一定会有新的起色,对维护我国粮食安全有深刻的意义。
振兴乡村战略是国家布的大局,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要革新农业的经营模式,在当前形势下,要整合土地***,实现规模化种植,土地大量流转就是必然趋势。然而,土地大量流转却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土地流转的价格在什么位置更合适,流转后失去土地只靠租金的农民还有出路吗?这些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振兴乡村就不可能实现。依本人看来,土地流转不能让农民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无论流转到何人手中,其价格应与农民自己经营时的收益相匹配,不能一开始就想从土地流转价格上赚差价,这对于农民来说也是底线。尽管如此,许多不能外出打工的农民维持生计是有困难的,因为这部分人大多是上了年纪的人,在他们劳动能力下降以后,大农场主还愿雇佣他们吗?如没人雇佣,势必会使他们走向困境。因此只有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土地流转才能顺利进行,不然他们是不会放弃土地的。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提高农民的养老金,使他们步入老年后有个基本的保障,当然,提高农民养老金农民也应交纳相应的社保资金或以土地换社保,从而实现人民的公正和公平。振兴乡村的战略也会更快的得到实施。
乡村振兴会流转大量耕地吗?失地的农民有哪些出路?
乡村振兴土地是肯定会大量流转的,而失地的农民最终看的是这些大规模现代农业走的是条什么路?
像所描述的,一些地方已经着手开始筹划面积达百万亩的大型现代农业项目,这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像小草家乡全县加城镇人口90几万人,全部耕地才70几万,你这一百万亩可比我家乡一个县的耕地还多了约一半。当然,如果将山川旱地、河流、水库全算上就肯定不止这么多了。可见一百万亩耕地对我国大部分人多地小的省份来说,基本是全县的耕地已被全部划入了这个规划之中。
那问题也就产生在这里,全县的耕地如果只是用来种粮食,那么至少95%的农民会找不到事做,因为大规模的机械化种植粮食是不需要多少人来管理的,百万亩耕地可能只需要一万农民就完全靠了,那剩余的可说是全县的农民根本没有出路,因为只是纯粹的把耕地拿来种植粮食出售就不可能产生其他的产业。可见这种模式是完全行不通的。
最好的农业生产方式还是产销研***服务,其实农业不可能是完全指的粮食种植业,另还有果园、蔬菜、水产养殖、畜牧禽类养殖及中草药等。而接下来就是做精品高端粮食、蔬菜、水果的生产与销售,高端畜牧禽类的养殖与销售,中草药等的生产与研发,这样整条产业链整下来,所需要的农民工数量就会翻无数倍,可以说到时候农民基本不需要外出,在家门口就有活做,而收入也会比自己单干高很多。
可能大家会问这总么可能?还是同样多的地,总么可能安排得了这么多的农民?其实,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不像农民单打独斗,单打独斗的后果是农业永远产生不出高品质的农产品。而规模农业就不同了,品质、品牌、科技是保证高端农产品的唯一出路。同样一亩地农民种粮收入之后只能卖2000元,而如果有了规模化之后品牌的力量、品质的保证,粮食的价格就会翻倍甚至多倍!
大家可能又会有怀疑?这样高价值的农产品谁来买你的?那么你还是去天猫、京东等站点去看看,看我国人们是如何狂抢外国的高价格农产品的,同样的一个水果外国的比本国的好水果至少翻倍的情况是随处可见,就像日本的大米、美国的牛肉哪一样对我们来说不是天价?可还是有人争相抢购!
可见,大规模农业最终要做的是将农产品的品质、品牌做起来,然后改变农产品低廉的价格与价值,这其实就是消费升级。我们不要总是以贫困的眼光去看待城里的消费观念,真正的值得信懒的农产品既便价格最高,城里人也会毫不犹豫的帮你买走。绿色、天然、健康的食品是我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化、参与国际化竞争的最终之路!
供销社要是恢复了,你会到那里买东西吗?
作为经济市场中的一部分,当然会去那里体验消费一下,普通百姓买东西看的是物美价廉服务周到,价格合适当然会去买,这符合市场规律。
当然在过去的供销社根本没有“热情服务”,现在不应该不讲究吧。
需要警惕的是不正当竞争,把市场同业全部挤垮从而垄断市场供应,那对百姓而言就绝不是好事了。
新的供销社确实是要来了。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国家的供销社其实一直都存在,只是说在乡、村甚至县一级已经没有而已了。
所以,根本不存在供销社是否恢复的问题。在人们的脑袋里面,供销社就是一个买卖东西的地方,一旦乡村一级的供销社再建立起来,大家会不会到那里去买东西呢?
毫不客气地说,提出这样的问题,证明个人的思维中所认知的供销社还是过去的供销社,还是过去几十年买货、卖货的供销社,而不是现代的、新时代的供销社。
但可以肯定的是,以旧名称出现的供销社,一定会是新面貌,不会再是旧面貌,而且装的一定是新酒,肯定不会再是旧酒。
个人认为,未来的供销社,一定是一个在三农建设方面起着很大作用的部门。比方说,在农产品的物流、销售、调配等方面起着重大作用,从而让农村地区的种植、养殖能够顺利发展,不要总是出现大小年的情况,不要出现果子烂在树上、蔬菜烂在地里的情况。
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不让农民因为种植、养殖而成天忐忑不安的问题,努力解决不让农民靠天吃饭的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新供销社肯定是大有作为的,是一定能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供销合作社产权转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供销合作社产权转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