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十禁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十禁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免税吗?
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企业所得税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农村合作社的建筑用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
但根据《土地管理法》、《***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物权法》等法律政策规定,只有满足了以下几个条件,农村房屋才能合法买卖。
2、房屋买卖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4、买卖的房屋需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农村土地政策?
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适用范围是此前国家确定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地区。
2、进城农民“三权”将自愿有偿退出
2017年年初的***院常务会议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在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所有制: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农民对土地实行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户。
2. 土地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可以续期。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
3. 土地流转:允许农户将承包地自主流转给其他农户经营,不能改变土地用途。
4. 土地合同: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方和出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5. 土地收益: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有支配权,实行以产补贴政策。
6. 土地监管:严禁非法占用、转让农用地,确保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7. 土地征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农民利益。
8. 耕地保护:实行永久基本农田制度,控制农地用于非农建设。
此外,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地规划管理,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十禁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十禁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