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法修订草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法修订草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农村人把商店叫供销社或者合作社?
第一,合作社是劳动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为维护自身的利益,通过自愿入股联合起来,从事生产、加工、供销、信用、消费等经济活动的组织。
1,自愿的原则,社员入社退社自由;
2,民主管理的原则,重大问题由社员参与决定;
4,合作社之间合作的原则,通过区域间、全国间和国际间的合作社的合作与联合,实现互惠互利,促进合作事业的共同发展。
第三,农村供销社的主要供给对象和服务主体,也正是靠着这一点,农村供销社或说合作社创造了在上世纪70年代的不朽辉煌,供销社已经深入人心很难去改口。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土地归谁所有?
①土地归农民所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经营土地时期,如《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56年3月17日);②高级社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经营时期,如《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56年6月30日);
③人民公社化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时期,1962年9月27日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颁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农村合作社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即合作化时期(从初级社到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生产大队、公社***所有,生产队为基础);经济合作社时期(农村改革撤销人民公社、设立乡村建制后原来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相应地变更为乡、村民小组,为适应生产队的经济职能,又更名为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和经济合作社两个名称同时存在)。
十三五以来农村土地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三权”分置体系初步确立,《农村土地承包法》完成修订,党中央也宣布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让农民群众吃上了长效“定心丸”。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印发,将启动实施新一轮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全面扎实推进。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全国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6.5万亿元,土地***总面积65.5亿亩。有43.8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亿多人。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全国家庭农场超过了10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了220万家,我们支持农业生产***业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到了44万个。通过农业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进入了农业现代化的轨道,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四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我们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10.88亿亩,国家完善农产品的价格行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也建立了生产者补贴制度,都取得了积极成果。
五是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形式不断规范,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文明乡风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
六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_a***_]制度、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全国95%的县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重大进展,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法修订草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法修订草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