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效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效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章程上面明确写明对外担保无效,然后给人提供了担保,请问担保有效吗,为什么?
你公司定的章程对内部肯定是有效力的,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你公司给别人的公司提供担保,债权人显然不知道你公司的章程,你公司的保证行为经过债权人的审核,肯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该担保行为对善意的第三人,也就是债权人肯定是有效的。
对于公司章程规定担保无效,只是内部问题,是内部控制制度。相对于法律来说,只要是合法有效的行政公章提供担保后是有效的,因为,公章代表一个公司的承诺,所以,公司印章要交到诚实守信、有责任心,政治可靠的人手里。
公司在给别人担保时,如果是事先讲明,本公司对外担保无效,且有公司规定文件,而对方主动要求担保,且有主动要求的证据。此担保法律上可视为无效。
如果在给别人担保时,虽有公司规定给别人担保无效,但未对对方讲明,对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该公司担保,此担保有效。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能对外担保,但是公司却实际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人做担保,这种事情在现实当中是比较常见的。
很多人可能以为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对外做担保,所以一旦公司违背章程为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做担保,那这些担保就是无效的,公司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因此很多人就想利用这个漏洞,先通过在公司章程当中设立不能对外担保的一个条款,然后再配合其他关联企业去信贷机构借钱,接着双方相互抵赖,结果这个债务不了了之。
但想要打这种算盘是行不通的,因为法律的效力要大于公司章程的效力。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之后,具体担保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跟一些法律规定有时候会出现冲突。比如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能对外担保,但在实际过程当中,有些企业经常会对外做担保,这种情况貌似跟公司的章程相冲突。
一旦公司章程的规定跟法律相关规定冲突的时候,就必须优先遵从法律的规定,因为法律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而公司章程只不过公司股东之间的一致体现而已。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是利好吗?
具体咱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A公司作为出卖人与B公司作为买受人一直有贸易往来,合作数年关系一直不错。
但好景不长,由于B公司扩张太快,资金链出了问题,原本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三个月账期到了,仍未支付货款。
B公司出具欠条,确认拖欠A公司货款50万元,约定六个月内付清,同时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公司作为担保人盖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C公司无董事会,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与B公司是同一人。因B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后A公司以B公司和C公司为被告向***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货款50万元及逾期利息,并要求C公司对于B公司的支付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例的争议焦点】C公司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这样的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来了
一、本案中,全资子公司可以为母公司担保嘛?有什么法律障碍?
二、作为债权人,遇到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尤其是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应当注意什么来控制风险?
替别人担保超出个人能力范围之外,担保可否有效?
担保是否有效不以你是否有这个能力为判断标准。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主合同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合同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小额贷款公司一般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都比较霸道,所以你这种情况我建议还是从主合同下手
你肯定输的
按照你说的,如果你***了一百万,但你每个月其实只赚三千,明显没有偿还能力,你就能不还这个***了?
只要你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且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没有胁迫和欺骗,同时担保合同内容本身也是合法的,那你就必须要承担这个责任
每年全国都会有很多涉及担保的被执行人的出现,基本都是无解的,说到底,还是要自己学法懂法,不要做超出你能力和认知范围的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效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效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