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经济组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经济组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的属于在编吗?
回 不属于在编。
因为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是一种特殊的招聘方式,与编制无关,不能被认为是在编人员。
在编人员是指按照正式程序招聘入职,经过考核合格后被划入某个组织机构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员工等。
而顶替接班考试是一种非正常的招聘方式,只是在某些组织机构内部根据一定规定对内部人员推荐安排而已。
不属于在编。
因为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的行为,并不是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来进行的,没有经过招聘程序和考试的选拔,因此不能算是在编人员。
在编人员一般是经过正式的面试、考试和招聘程序,获得了相应的录用和任命手续,才能成为该机构的正式员工。
而顶替接班考试属于非正式的行为,因此不能算是在编人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属于在编并不代表员工没有享受相应的待遇和补贴,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来处理。
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的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这些子女通过顶替接班考试,进入了市供销合作社及其下级单位的编制岗位,那么他们就属于在编人员。在编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考试或者聘用程序,依法进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在册的工作人员。
如果这些子女没有进入编制岗位,而是以一种非编制的形式工作,那么他们就不属于在编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单位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招聘和录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是否属于在编,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来具体判断。一般来说,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等拥有编制,是被视为在编人员,而其他的人员可能属于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等,不属于在编人员。
如果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最终通过并与合作社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享受有关待遇、权利和义务,那么可以视为在编人员。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和单位规定来判断。
不属于在编。
因为“在编”是指在组织机构编制内有职务、有工作岗位、有薪酬待遇的人员,而顶替接班考试只是一种选拔方式,并不能代表被顶替的人员已经被确定聘用。
因此,顶替接班考试不属于在编。
需要注意的是,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进行顶替接班考试,应该遵循相关规定,如确保选拔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在法定程序内进行等。
供销合作社是机关行政单位吗?还是国有企业?单位性质是什么?
以前属于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可以入股且年底按效益分红,集体性质,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但从九十年代末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改革、改制,到现在己经是几不象,说官办又不是,说民办也不象,很多地方己经是名存实亡,就剩一块牌子,县一级以上联社吃了官饭,还存在,就是不知道是干啥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经济组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经济组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