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与入股农民分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与入股农民分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三大改造农业生产合作社怎么分配?
三大改造时期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于自我管理的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以个体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的特点是土地入股,耕畜、农具作价入社,由社实行统一经营;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产品在扣除农业税、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按照社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及入社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多少进行分配。
土地流转和土地入股哪个合算?
土地流转和土地入股哪个核算?
一、短期内分析的话,是土地流转合算,直接转手把钱拿到手,没有风险。因为目前农业种植户大部分都是不挣钱的。原因很多:1、产销不对等。2、农业生产成本太高:农资成本、人工成本、运输成本等。3、批发价格太低。4、散户种植户太多等原因。
二、如果您手里资金充裕,从长远来看,入股核算。尽管这几年各地种植户不好做,不挣钱,这是新农业发展的一个过程。国家这几年一直在大力发展农业,大力支持农业,包括土地确权、土地贷款、各种农业项目补贴等政策。1、以前中国的农业是小农业时代,都是每家每户种点地,种植作物比较分散,种植作物及水平参差不齐,形不成生产规模,达不到规模化种植、机械化种植,形不成市场竞争力。2、以后国家农业的发展方向是大农业时代,打造规模化种植,机械化种植,可循环的绿色农业。大农业时代的来临,是一个专业的、技术型的农业,大农业时代在生产中可减少人工成本,物资成本等种植成本,大农业时代不只是种植方面,包括整个农业生产链(农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都是专业的、健康的、可持续的。所以以后当农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你一定是挣钱的。所以现在需要有人坚持把它朝着国家的发展方向去做下去。
土地流转和土地入股哪个更划算,是需要分对与土地所有者(村民)还是对项目运营方来说。同时,也是各有利弊,各有优缺点。在文章末尾给出结论,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对土地所有方:
土地入股对于土地所有方优势在于收益的范围更广,根据项目收益增加而增加,只要项目运行正常那么收益是不成问题的,后期的优势更大。劣势在于收益没有保证,前期项目没有收益时,收益低或者为零。一旦项目烂尾或者收益不好,收益低于土地租金的价格。
土地流转对于土地所有方的优势在于定期可以拿到现钱,不用担心项目运行情况对收益的影响。劣势在于,项目盈利再大,自己的租金也会根据合同约定保持不变。
对于项目运营方:
土地入股对于项目运营方的优势在于项目没有盈利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较低的土地入股收益或者无需支付收益,资金压力小。劣势在于,项目盈利较大的时候,需要支付的土地入股收益分红较多。
土地流转对于项目运营方的优势在于股东限于内部,项目经营没有干扰,一旦和农民的利益产生弹性关联,当地村民或多或少会对项目运行形成干扰或者影响。劣势在于,项目盈利之前,流动资金压力较大。
总体而言,对于项目运行方而言,土地流转比土地入股划算。对土地所有者(村民)而言,土地入股相对划算。
以上就是我对于土地入股和土地流转的利与弊的分析,以及个人总结的观点,希望可以帮到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与入股农民分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与入股农民分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