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省级农村养猪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扶持政策政策吗?
一、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
玉米合作社标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2、有鲜明的合作产品,产品符合我县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或当地的产业特色,带动周边形成当地主导产业,带动社员增收明显,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高出15%以上;
农村创业,成立个体家庭农场,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有什么区别?哪种更适合发展?
农村创业,成立个体家庭农场、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有什么区别?那种更适合发展?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加快,在农村过去以家庭小农经济和种粮大户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这些农业经营主体在构建现代农业中产业、生产、经营等体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应该是可以推动咱们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至于哪个模式更适合发展?其实三种模式各有优势和劣势,在作用和功能上也会有所不同。但根据国外农业现代化进程来看,农业龙头企业才是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也是领头羊的地位,会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但在实际发展中,又会受国情不同而不能“一招鲜吃遍天”,因为很多现代农业的国家以前也尝试过以公司方式取代其他农业经营主体,但大多没有获得普遍性的成功,因而,根据咱们国家的现实国情,未来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会协同发展,一起进步!
关于家庭农场:其定义大概是说,主要依靠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的农业经营活动主体,并且区别过去的种粮大户,是以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这个农业经营主体其实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仍是以“家庭”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成员。要知道,现在我国实行的是以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方式,也就是家庭小农户经营土地方式,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带动了农业生产,但因为规模太小却渐渐失去了竞争力!而这里的家庭农场实际上就是过去家庭小农户种地模式的升级版!事实上,家庭农场只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在家庭小农户承包地为基础的国情下,尽量避免一些地区为盲目片面追求土地规模化经营,以损害农民种地的意愿而脱离实际情况造成农村不稳定!
随着这几年很多农村人外出打工或进城生活,很多农户家里的承包地选择了土地流转,而对于一些留守农村的农户家庭则租赁了这些承包地,因此,由于农户家种植的土地越来越多,一般可以达到50亩以上,往往就会变成种粮大户,如果这时在种养业上进行专业化生产,具备一定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地家庭农场的规模经营标准,实现了较高农业生产效率,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一般就会成为家庭农场,有些还会获得农业[_a***_]!
关于农民合作社:这类模式的主体仍是以农民为主!但因为参与的农户数量比较多,往往土地规模要大于家庭农场。要知道,在农业经营中,普通农户是种地小户,而家庭农场是种地大户,他们从土地经营主体上仍是属于农户家庭范围。如果在农业发展中,将他们有效结合起来发展的话,往往就是很多农户家庭共同合作的模式,这其实就是农民合作社,是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进行有效衔接而实现共同发展!其中,由于家庭小农户仍是以传统观念经营土地,而家庭农场往往更侧重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因此,如果将两者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时家庭农场往往会是带头人的角色!另外,在村里如果是多家普通农户组成了农业生产合作伙伴,往往也是一种农民合作社,其实普通农户中的发起人或先进分子往往就是农民合作社的带头人!例如一个村里以村委会带头的话,往往村长或村书记就是农民合作社的带头人!
关于“企业家庭农场”:事实上,一些地方为了鼓励当地农业生产进行大突破,会允许在家庭农场的兴办基础上,主要依靠雇工进行长期农业生产经营,这其实就是题主所说的企业家庭农场,因为家庭农场会有一定局限性,例如家庭成员因为多是农民,对现代农业认知不足,这时就会招募大学生或其他经理人来实现农业生产专业化,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此,就会形成企业发展模式!
关于农业龙头企业:全程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是以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发展为主。在现代农业中,只有龙头企业才利于咱们国家的农业生产现代化,并积极走出去,发展为远销国内外的商品!目前来说,合作的方式会有很多种,如“企业+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等模式。而在我们这边乡镇上,一般关于龙头企业的引入,会以当地政府牵头,通过一些村庄试点合作方式,不断拓展发展区域范围。例如我们镇上现在有一家以养泥鳅出口的龙头企业,通过与一些村庄农户合作,利用村里闲置的水塘、水坑等土地***,然后指导农户按规范化饲养泥鳅,然后再回收加工并出口到韩国等地区!
农村创业,我认为家庭农场就可以,而且注册个体工商户就可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自然人、家庭为单位都可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个互助性组织,登记时需要五个成员以上,而且农民要占80%以上,做账时收益分配比较麻烦。而且实际上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都是家庭经营,真正规范的合作社很少。所以在申请示范性经营主体时,家庭农场相对容易。而且个体的家庭农场做账比较简单,只要家庭做流水账就可以,而合作社有专门的财务制度,需要请专门的会计或需要机构进行代理。
鉴于我国的国情,小农户生产还是占主体地位,国家刚刚出台了《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接下来对于家庭农场经营更会大支持,政策预期比较好。
至于家庭农场登记时可以选择公司或个体,这里主要的区别在于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三者都是承担无限责任的,而有限公司是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并且公司的话,财务制度比较完善。所以目前农户的家庭农场经营注册个体就可以了,以后壮大了之后再考虑别的形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