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资金支出决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资金支出决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向个人借款,股东会决议及借条该怎么写?
一般都是不用召开股东会的,只要签借款合同就好了,借款合同里面要标明几项绝对记载项:
1、借款双方名称,2、借款用途,3、借款金额,4、借款期限,5、利息及支付方式,6、借款资金的转入方式:转账或者现金。如果召开了股东会,决议也是很好写的,可以照着工商注册的那个模板进行必要的修改增减条款。股东会决议里要体现,1、借款用途,2、借款金额。
借款对象,可以是大概,不需要具体到人。股东会的很多条款多可以是区间值,大概值,因为实际操作中会有一定的出入。
如果村民代表签字侵犯了多数村民的利益,应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这位代表的身分是合法的、他行使的代表权事项也是合法的、行使权利的程序也是合法的,没有超出村民授权范围,那么村民因此而罢免他就属于无理由的行为。但是如果有投票表决权村民的25%的人提议罢免此代表资格,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按《村民自治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的人(代表)通过书面报告,提出罢免该代表资格的理由,之后进行投票表决,并将此次表决结果报乡镇一级政府报告和备案。要注意的是,①村委会收到25%有表决权村民提申请罢免代表资格时,应事先向上一级***进行报告请示。②表决程序必须合法。③参加表决投票的人数必须达到法定人数才有效。④如果以上三个方面都符合法律概定,任何机关和组织不可干涉表决决议的生效执行。
这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的问题。侵犯的是什么利益,为什么要侵犯这个利益?达到获取什么利益最大化?都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和调查研究才能下结论。不一定村民代表签字,就一定要动用法律制裁这么草率法律的庄重和尊严。
谢邀。
既然是代表,就表示是村民经过选举,授权给某一个人或几个人,对某件事的全权处理权。这既是一种信任,也是其他村民放弃自主处理权的形式。
既然委托成事实。代表人签字承认的所有事情的后果全部由全体村民承担。
至于说侵犯了村民利益,这也是委托的后果。只要该代表在签字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比如受贿。是肯定不受法律惩罚的。
受到法律的惩罚说的有点严重,改过耒就行了。所谓村民代表,一事一议选出的代表,与永久性的代表,执行起耒是不一样的。如果是经过协商,行成了统一意见,然后找出代表前去.签字画押,这是可以理解为能代表群众意见的,签字后不易变动。如果是现实生活中,象选举村委会一样,选出一些村民代表,参加村委会日常二作。他的责任权力就与村干部一样。对于他的工作的对与错,要受村民监督。得到大多数村民支持就是对的。得不到大多数的支持就要改正。只有在使村民利益受到巨大损失时,才能有惩罚。一般不会吧。
对所问,我意为从以两点分析: 一,代表未经全体村民知情,被代表签字,这样的所谓“代表”,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其行为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初衷。村民有权进行质询,质疑。 亦可向上级人民***,据实反映,投诉。 二,关于是否制裁,要视违法后果等因素,综合研判了。 三,这些年,基层这块,个别村官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滞后,有些行为确实侵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对此,广大村民广为诟病。 由上,发生以上问题,广大村民要重事实,重证据,可以向上级人民***及纪检,监委组织反映,举报。 具体是否制裁,要有执纪,执法部门调查,走访,核实,根据违法,***情节来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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