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服务协议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服务协议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赌协议”,到底是什么?
对赌协议,广义来说,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用文字解释一下大概是这样的:
对赌双方针对“某一必然***可能会出现的两种不同结果(答案),设置一定的赌资后,依据最终答案与自己判断是否相符,作为输赢依据”的一种赌局。
比如站在路边无聊的2人:
甲:“我跟你赌100块钱,猜下一辆经过面前的汽车车牌尾号是单数”
已:“好的,赌了,那我猜双数”
……
再如国内著名的“董明珠10亿赌局”:
2013年12月12日,在央视财经频道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经济年度人物颁奖盛典上,雷军与董明珠就发展模式再次展开激辩,并打下10亿元的天价赌局。
雷军称五年内小米营业额将超过格力。如果超过的话,雷军希望董明珠能赔偿自己一元钱。
董明珠回应称如果超过愿意赔10亿。
老规矩,先看定义:
对赌协议实际上是期权的一种,是投资方为应对被投资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而签订的。
比如有一些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某个企业的过程当中,因为对企业未来的经营效益或者估值存在疑虑,所以就要求跟企业签订一个对赌协议,双方约定一个未来目标,如果企业达成了这个目标,那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相反,如果企业达不成这个目标就要给投资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目前对赌协议主要用于投资和***领域。
我们看看投资领域的。
举个例子:
2002年,蒙牛获得了摩根士丹利的A轮投资,但附带有对赌条款——如果2003年蒙牛业绩达到设定目标,则实行股权转让。
2003年蒙牛业绩达标后,通过条款的兑现,摩根士丹利的股权从9.4%上升至51%,实现了对公司的控制。
2004年,蒙牛获得摩根士丹利、鼎晖等机构的B轮投资,其中亦附带有新的对赌条款——2004到2006年的三年中,如果蒙牛的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将获得投资机构一定股份的受让,如果不到50%则要将额外股份出让给机构投资者或支付相应现金。
对赌协议也叫估值调整。
当你要购买一个公司的股权,价格通常是比较难确定的,当然有很多定价的方法,可是大家可能还是会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那怎么办?
对赌就是针对这个情况。
对赌通常会选定一个参考指标,比如营业额、利润、客户数等等,***定参考指标是多少,对应股权价格是多少,并把未来几年的预期定下来。如果比参考指标低,那证明股权价格高了,那就再补股权或者换一些钱;比参考指标高,那就便宜了,就还回一些股权或者再多给点钱。
估值调整本身是公平的。
我会用最直白的语言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对赌协议说白了,就是为保证“”投资方“”投资的企业不论经营状况好坏都能获得收益的协议。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方都能得利,一定是以融资方发生损失达成的,因为利益不会凭空出来。既然如此,为什么融资的方愿意接受呢?
第一种情况:融资方已经无路可走了,不融资就等破产,要是融资后经营的好,还有机会起死回生!
第二种情况:融资方对自己的经营状况非常有信心,认为自己融资后会发展的更好,一定可以达到对赌协议里的要求。
当然除了融资,在很多领域都存在对赌协议,弱势的一方就是要比较吃亏。弱势一方必须完成对强势一方的约定,才能获益。如果不签对赌协议,强势一方完全可以把这个机会给其他人。
就拿《战狼2》举个例子。
根据协议,以北京文化为主的发行方,向《战狼2》的制片方(吴京)支付了1.4亿人民币,来购买对于《战狼2》的发行权,并向制片方(吴京)承诺8亿的“保底”票房数字。
如果影片的票房超过了低于8亿这个保底数字,那么发行方需要自掏腰包,给制片方(吴京)一定数额的补偿,如果票房高于了这个保底数字,发行方才有可能盈利。
“对赌协议”有很多种解释,不同的地方,所执行的对赌协议也是不同的!这种协议用在金融市场上比较多,具体解释为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案例一:融资方,蒙牛乳业-投资方: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
签订时间:2003主要内容:2003至2006年,如果蒙牛业绩的复合增长率低于50%,以牛根生为首的蒙牛管理层要向外资方赔偿7800万股蒙牛股票,或以等值现金代价支付;反之,外方将对蒙牛股票赠予以牛根生为首的蒙牛管理团队案例二:融资方,腾讯-投资方:高盛
签订时间:2009主要内容:当时马化腾并不看好腾讯股价,于是卖出一份看涨期权,收取期权费。两年后如果股价低于67港元,马化腾就可获得对方的期权费;如果股价高于67港元,马化腾就必须以67港元的价格将腾讯股票卖给对方。
结论
而在股市里也有所谓的对赌协议产生,就好比上市公司和主力签订的对赌协议,上市公司给予主力的一定的权限,甚至配合主力进行坐庄,在规定的周期和时间内,只要主力完成上市公司提出的要求,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但是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达到上市公司给予提出的要求,那么就表示坐庄失败,主力可能需要赔付一定的损失,还得支付上市公司一笔高昂的违约金!
举个例子,例如上市公司在牛市里和主力签订一个“对赌协议”,要求主力在1年之内拉升股价200%,如果成功,给予一定的酬劳,如果事变,则是需要赔付多少比例的违约金!这就是对赌协议!!
其实在股市里,每一只个股和投资方,和主力都有一个所谓的对赌协议存在,可长可短,可大可小,并且内容都完全不同,有些是拉升股价,有些是做空股价,甚至有些是抱枕一个维稳股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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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的收益有哪些?
最好成立专业合作社,不要搞大而全。最好是具有本地特色某一项。合作社负责人是这项目行家里手,具有大公无私,为大家服务的精神,品德很重要!合作社两项工作一是推广新技术,生产好产品。二是要把产品卖出去,卖个好价钱!
只要能挣钱大家自然跟着干!
新型的农民农业合作社应该是以自然村为单位的,以农村村民土地入股的模式成立的新型农业合作社,新型农业合作社创业项目很多,新形势下以村合作社的名义创办工厂,各种类型的农副产品加工,种植水果,蔬菜粮食,油料,市场经营,以农业生产为主,经过深加工,直接销售到市场,形成产销***服务,想法吸引农业科技人材,为合作社服务,所有的这些都是合作社的收入,合作社的收入应该以土地投资的股份分配给[_a***_],也可以以合作社模式把土地流转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合作社模式发展多种经营,一定胜过私人个体经营。
我们的收益主要是通过***整顿全队***,实行入股的形式参与进来,我们的最终目地是达到盈利,对入股的村民进行分红。
因为属于贫困地区,当地的政策非常有力,贷牛还牛,首先牛种不用愁,政府发放,然后集中养殖,提高效率,规划土地,种植蝗虫草,使牛的粮食能够解决。最终目的是卖牛达到盈利进行分红。
合作社之所以存在,肯定是有道理的,所谓存在即合理。简单说来就是抱团取暖,把劣势变成优势。在跟上游供货商这边谈价格也会有很大优势的,量大嘛,在给下游经销商这边也是有议价优势的,社员团结一起,共同发展。其实对每个社员来说都好。当然,这些都是理论上的,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子的。更多的合作社是为了贪点国家的政策,也是牵头的人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争取更大利益。
很多合作社都是名存实亡,也没有起到真正的做用。社长真的需要是一个大公无私的人,否则成立合作社就没有任何意义。
谢谢邀请,农村合作社的收益品种是很多的。因地置宜,农产品的规范种植,要根据地方适应环境,连遍种植。包括粮食种植,果蔬栽培,各种养殖业等都是有收益的。总体来说,农村广阔天地,物产丰富,农产品繁多,振兴乡村,由地方的引导,信息互链,带领农民创新挖掘,让合作社,加工厂,产业链一体化的实施,促进农民小康生活。
长期承包了其他村的土地,合同没经过村委会,对方能要回土地吗?
如果你承包的是村集体的土地,合同没经过村委会,就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没有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属于私下签订的合同,那么合同无效,村集体可以收回你承包的土地。
村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资产,可以对外承包,但是必须要按程序进行,按什么程序呢?必须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如不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村民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收回对外承包的土地。
如果你承包的土地是从农户那里流转过来的,只要双方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且你在承包经营土地的过程中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对方不能要回土地,否则是对方违约,要负违约责任。
农户在承包到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决定所承包的土地是自己经营,还是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严格意义上讲,短期流转土地不需要向村委会备案,但是流转期限超过五年的需要向村委会备案,不过没有备案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也不能土地流转合同没有向村委会备案为由终止合同,收回已经流转的土地。
当然了,土地流转过来之后,必须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在流转的土地上进行非农建设,或者荒芜土地,如果有此情况发生,对方是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就算是对方不终止合同,村委会也可以强制终止合同。
说点自个意见供这位网友参考。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在村上,农民即承包人,还是第三人,只有经营权,收益权等,这是***对土地规定的底线,也是红线。
农村土地只有依法,合法取得承包经营,收益权利。土地严禁交易卖买。违则,有可能要依法问责。
二,针对所问,长期承包外村土地,也没过村委会,对方要地,可否终止合同。
从你给定的信息分析,你在甲村,承包了乙村张三的土地,而且期限较长,现张三要地。由此,我推测,你俩是口头约定而无文字凭证。
现要终止合同,可以座下来聊聊,就事说事,我想可以做一了结的。
三,***若双方事前在合约中有协议,最好依协议去办,如果,没有其它争议,扯皮之事,乙方有权提出终止要求。
近年,农村这儿为土地转包,流转,租金等多有问题发生,有了矛盾双方说事***,讲理。
万一闹僵了,要理性,冷静,寻求法律,依法办事。毕尽,大家都不容易,千万别冲动,小不忍惹上事,一来情亲,友亲没了,二来,还要承担意想不到赔偿和损失。
由上,和为贵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每逢“破事”有静气是一个人至少的修养,文明和气度。
因此,我开的“药方”可否有用,仅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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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焦作的一位农民,你的提问我简单回答:长期承包了外村的土地,没经过村委,现在能要回吗?我自己认为,你在外村承包土地,可能与每家每户写有合同,但是,没有经过村委会,现在他们想要回,是村里决定回收?还是农民以承包金过低要求要回土地?第一,如果村里决定在你承包的土地上留作其它用途,不管你的合同到期与否,都要规还,现在承包土地大多承包金是一年一结!第二,当时你包地时,农户认为承包金过低,你又不加价的,农户要回的,你可以按农户的要求,如果你不加价,就要按原价,因为你是在外村承包的土地,这个也不好说,俗话说的,强龙不压地头蛇,你也考虑一下,在农村虽然依合同为法律依据,但是,要灵活运用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服务协议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服务协议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