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清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清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财政补助如何处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3条的要求,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具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我自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合作社每个人的初衷不一样,我是有三个铁杆兄弟,一起商量的,一位杭州朋友,两位我老家的,大家共同出资,根据出资多少占去一定的股份比例,合作社,合伙创业,大家一定要够信任,不然还是别干的好,赔了大家心里没怨言,赚了红利一起分,我主要以种植养殖主,前面合伙主要种植花椒50亩左右,现在经过优化,移栽还有30多亩,后面养牛,养羊,种药材,我个人独自投资,提前都证求了他们的意见,老家就是地多,几百亩地等着我去开发,只差资金,毕竟农产品赚钱比较慢,至于镇府补贴,坚决不要,好几次镇里找上门,提供无息贷款啥的,没要,自己有多大肚子吃多少饭,赚赔都是自己的,如果破产解散,赔的都是我们自己投资点钱,如果有两***,合伙人肯定要根据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带兄弟们不挣钱没关系,再弄个债务就不好看了吧,我是农业人,创业还是要脚踏实地,特别是农业,更是如此,很多时候现实很残酷,困难远比你想的多,如果破产,首先要做的就是资产清算,反正很麻烦,可以去工商局咨询具体步奏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后,此前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置?
7月12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明确此类情形下,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的清算方式及划转去向。
根据通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两部门明确,《暂行办法》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行为。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适用《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当计算其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
两部门规定,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同时,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的,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转产转业。
此外,涉及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划转的,清算组应当将划转情况反映在清算方案中,并将清算方案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做好相关财务账目、原始凭证等资料移交工作。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帐户长期不运营整改措施?
1. 针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帐户长期不运营的情况,需要***取整改措施。
2. 长期不运营帐户可能会导致帐户资金流失,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
因此需要***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3. 首先需要对该帐户进行资金清理,将长期不动用的资金进行归集或撤回。
其次,需要完善帐户管理制度,规范帐户使用流程,加强帐户[_a***_],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最后,可以考虑增加帐户的使用频率,引入新的资金流入,促进经济发展。
1. 针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帐户长期不运营的情况,需要进行整改。
2. 原因是长期不运营会导致账户资金闲置,浪费***,并且容易引起财务管理混乱,不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
3.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明确账户用途和管理责任人,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二是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增加资金使用需求和流动性;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定期对账户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账户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农业合作社还有发展前途吗?谁来接替农村集体化农业?人工费用会不会再次落空?
不按***指引的农业发展道路,不因地制宜地走多种经营,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一体化的道路,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农民、农业的问题。
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农民人均耕地不足三亩的大国,如果像欧美一样搞机械化、大农庄,就会有人失业,造成两极分化,危及社会稳定;如果仅仅靠土地入股搞合作社,则无工不富,又根本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几千年来的单干实践,早已证明只有大地主、封建领主才有可能过上富裕的生活。
农村合作社真正启用的很少,大部分都是混迹社会,弄个名号,很多人看别人办合作社,自己也抓紧办一个,问他什么用,其实什么用没有,就是玩,我们村就有好多合作社,基本上都是花钱办的,最少花600元,还有花一千多的,合作社很麻烦,不是拿身份证就能办里面有很多章程,唯一没有花钱的就是我,我可以说这是我们县唯一没有花钱的。
目前土地转租只是摸索阶段,成功的很少,基本都是亏本,这些承包户基本都是不正常的,不是外债累累就是生活贫困,因为包地没有门槛,基本不花钱,一般都是秋后算账,农资产品可以赊销,基本没有什么投资,所以这些人就想着包地,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全指望雇人,大家都知道种地利润很小,赚的就是辛苦钱,雇人肯定赔钱,目前都是亏本运作。
每年为什么出现很多跑路的现象,原本这些人都没有准备长期干,就想骗点国家补贴,我们河南有个农民900元一亩租的老百姓土地,700元一亩在租出去,一亩地亏200,很多人问为什么,骗去国家补助,家里有很多大型机械,都是国家免费给的,这些人跟爸爸不是种地,完全就是骗子,很多。
以后农民的土地还是有合作组织经营,只是以后会更加严谨,不可能让那些混迹社会的人参与,肯定会进行考察,看看你的实力,看看你的经营状况,不是谁都可以承包,必须找真正的组织,有实力、懂经营的人参与。
现在的合作社是一塌糊涂,什么都没有,就是挂个名号,很多还从事***活动,反正是五花八门,打着合作社的旗号,胡作非为,必须清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大家说对吗?
合作社是土改以后成立的,性质是集体。合作社作为收购农产品、销售各种商品的流通渠道;后来改称为供销合作社。
合作社一直到大集体解散大锅饭结束。给农村三辈人留下穷苦而又美好的记忆!
这种合作社,大家别忘了:是计划经济时代吃不饱饭的产物,已经取消四十年了。近两年又兴起农业合作社,老农民一看到牌子就头疼!能不头疼吗?那种刻骨铭心的记忆弄得农民们相互打听:哎!是不是地还收回去,全村男女老女一块干活挣工分呀?!
恕我直言,确实有这种消息。重拾计划经济是搞***,是违反科学发展规律的,啥年代了还这样搞!果其不然,供销合作社刚开始就胎死腹中。只有被扶植的种地大户,挂上个某某某农业合作社的牌子。大户们一边承包着土地,一边享受着补助。
至于有沒有发展前途?农民还看不见。事情常常是这样的:一念之差,或能成功,或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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