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网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网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注销流程和步骤?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合作社名称~密码~登录(如果密码不对,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密码重置),合作社不能做简易注销,只能做普通注销。
第一步:录入清算组信息,地址,债权债务负责人,注销原因:合作社基本注销有两种情况,第一决议解散,第二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一点特别注意),保存提交。点击鼠标右键打印。
第二步:债权人公告,录入地址,联系人,电话。保存提交,点击鼠标右键打印。
公告期45天,期满后带营业执照、公章、全体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全体成员决议、清算组报告等注销资料去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步,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并准备注销材料,同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第三步,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自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执照怎么申报公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报送2017年度年报并公示。
年报内容选择不公示的企业,点击报表中的“不公示”按钮;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报内容的,应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网的吗?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网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证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股权证书的发放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基础上的重要保障。 一、根据文件《建湖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建政办发〔2019〕90号)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程序包括成立组织、发布公告、调查登记、制定方案、审核公示、建立档案和上报备案七个程序,不需村民签订合同。
农村合作社营业执照丢失登报点么登?
一、专业合作社遗失营业执照需要登报声明。
二、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应提交的材料:
1、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或投资人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投资人)签名的补领执照申请报告;
4、声明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
5、遗失执照正本,交回执照副本;遗失执照副本的,交回执照正本;
6、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确实不能提交原件的(***、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
注意:登报声明需要登市级的报纸,而且需要[_a***_]出具的证明、盖上公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怎么办理?
第一步,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相关表格。 第二步,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并准备注销材料,同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第三步,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自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者复印件; (7)指定委托书; (8)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或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9)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除应提交上述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或者人民***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的文件,以及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 2、 办理步骤: 第一步,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相关表格。 第二步,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并准备注销材料,同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第三步,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自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3、清算报告应参照你所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按照要求规定攥写。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拓展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 中国政府网--关于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难的问题 --清算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网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网站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