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怎么增加经营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添加经营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连同发起人,共有五名股东,不可以再添加股东,只可以申请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也不可以再添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名称一旦核准后,就不可以再进行添加。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可以添加经营项目,经注册登记机关变更经营范围后,即可以添加经营范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添加经营范围。
合作社营业执照怎么添加经营范围?
1. 确定企业所在区的工商所。
2. 准备所需材料,包括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 提交材料给所在区的工商所进行办理。
4. 如果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并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经营餐饮吗?
那得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性质是什么,如果有住宿和餐饮经营许可及相关卫生许可证就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工商所对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怎么办?
目前存在多种类型的营业执照。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等。 不同类型的营业执照有专门的登记注册规定, 对于大多数类型的经济主体,工商部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情况,都是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进行处罚,甚至吊销、撤销登记注册。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登记材料或者***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所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没有罚款的,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就“撤销登记注册”。 以下是对部分常见类型的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存在多种类型的营业执照。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等。 不同类型的营业执照有专门的登记注册规定, 对于大多数类型的经济主体,工商部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情况,都是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进行处罚,甚至吊销、撤销登记注册。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登记材料或者***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所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没有罚款的,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就“撤销登记注册”。 以下是对部分常见类型的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