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加强农民合作社管理非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加强农民合作社管理非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探索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模式有何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坷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创新是推进农业戒代化的重要基础,支持农民合作社 发展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重点。
各地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过程中,不断探索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模式,对于加快传 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村现代化和建设新农村起到了重要作用。
合作社示范社的作用?
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是围绕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为农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的一批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运营市场化的农民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引领各类农民合作社增强竞争力、带动力和经济实力,实现规范、快速、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由哪管理?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
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验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9]137 号要求“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这些有关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验资报告,并且在注册登记中是不需要验资报告的,但我了解到在我们去进行税务登记的时候,是要求我们提供验资报告的,如果提供验资报告成为必要条件的话,我们得增加2000左右的验资费用,这是与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相左的,所以请你们重新验证并明确是否在税务登记中一定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受法律保护吗?
这个问题我有以下解读,说来与这方面有实务的朋友聊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部民法典已生效进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关乎每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生命历程,所以民法典也称人们生活的百科全书。
说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受法保护,我的观点十分明确必须保护。另外,法律还要保护其它的合作社,但是,合作社叫什么不重要,重要得是合作社的成立,经营,章程等等必须合法,合规,否则,不但不被保护,有可能涉嫌违法被取缔,注销或处罚了。
二,现在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放扩大深化,各类民事主体,包括民间人财物进入市场,自然,有法人,[_a***_]人,民事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同台竞争,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一种,当然,还有其它种种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加强农民合作社管理非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加强农民合作社管理非常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