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条例内容方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条例内容方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合作社条例几时出台?
具了解供销合作社条例目前还在调研期间,什么时间出台,还要看条例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审定和通过程序,相信不会太久,供销合作社条例就会出台。
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它的发展壮大关系到三农利益,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为加快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切实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急需尽快出台供销合作社条例。
农药销售安全条例?
1、营业场所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并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在营业区域摆放食品、生活用品、饲料等物品。
2、陈列农药时,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分区摆放。性质互相影响的,应分区、分柜存放。
3、陈列的农药产品应无渗漏、标签清晰、字迹清楚。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不得直接对光陈列。
4、建立农药经营台帐,如实记录农药产品名称、配送及销售日期、购买人、数量、规格等内容。
5、限用农药应专柜存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严密保管,配备安全防盗设施。应建立限用农药经营专用台账,凭身份证购买,详细说明用途、使用方法、用量、防治作物与对象等。
6、农药经营人员应向农药购买者出具发票或其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注明售出农药的名称、数量、购买时间以及农药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
供销合作社与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应如何处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城乡商业学大庆学大寨会议的通知》(国发[1***7] 16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性质问题的复函》([1***9]工商总字第34号、[1***9]供销基联字第242号)的决定,1982年以前,供销合作社已经成为全民所有制的商业企业。
供销合作社的乡(镇)社从:“四固定”至1982年5月国家发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期间使用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进行补偿(付款)并签有协议的,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应确定为国家所有。国家关于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答:第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 是我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它有促进农副业生产发展,活跃城乡经济,便利群众生活,补充国营商业不足的积极作用。
第二条 城乡集市贸易的管理,应当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坚持“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国家通过行政管理和国营经济的主导作用,把城乡集市贸易管好搞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 城乡集市贸易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有关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相互配合,共同搞好城乡集市。
为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管好集市,当地人民政府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需要设立基层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城乡集市,由集市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乡人民***有关负责人主持,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商业、供销、粮食、公安、税务、物价、卫生、计量、农业、城建等有关部门建立基层市场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执行情况,规划市场建设,共同管好市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条例内容方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条例内容方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