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村合作社养殖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村合作社养殖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养殖合作社申请条件占地标准?
1、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2、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3、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如何成立养殖合作社,需具备哪些条件?
有些特种养殖是需要许可证的,比如濒危野生动物等。要成立这样的合作社,关键在于要额外提供许可证。其它材料与一般合作社相同。
销售。销售环节也是投资养殖必须注重的环节。首先要广开销售渠道,对各地区的需求数量及价格有所了解,在成本核算基础上,具体分析市场,及时推出畜禽成品,打开销路,避免造成产品积压。其次要适应市场适时销售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1、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种养合作社申请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秦州区养殖合作社申请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养殖合作社是什么意思?
养殖专业合作社是指农民从事养猪、养鸡、养牛、养兔、养鸭等家禽的养殖户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自愿入股组建的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以农村家包经营为基通过提供农产品的、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专业分为:种植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专业合作社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村合作社养殖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村合作社养殖制度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