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经济普查底册核查流程?
4.整理、统计普查数据,制作普查报告。通过这一流程,可以全面了解个体户的经营情况,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养殖合作社6年没年检还能正常经营吗?
一、企业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程序,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2014年2月19日,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被载入异常经营名录后,就会向全社会公示,有部分经营者会认为只要日后补公示再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就可以了,需要提醒大家的就是,企业一旦进入异常经营名录,就算日后恢复移出,曾经被纳入名录的痕迹依然抹灭不了,很多企业在合作前都会查询合作方的工商信息,一旦发现曾经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录,不仅会对企业的信誉产生影响,也会失去双方合作的机会;
三、怎么查看企业年检
养殖合作社6年没年检,不能正常经营。养殖合作社6年没年检,已被注册登记机关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即被列入黑名单。被注册登记机关列入黑名单,养殖合作社的各项登记业务会被注册登记系统进行限制,不能办理各项登记业务,养殖合的经营活动行为也会受到限制。因此,养殖合作社6年没年检,不能正常经营。
农村养殖合作社怎么和农户签订协议?
只有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农业合作社没有权利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可以与农户协商,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 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
(3) 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 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如何抓好[_a***_]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是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就我们金堂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试范县)的农产品质量综合监管我认为做的很好。
就种养殖业方面具体怎么进行监管的有以下几方面
1、在县主管部门下每个乡镇有若干个村级监管员,都是经过培训考核上岗的。每个村级监管员分管二到四个村,主要对辖区内的种养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每个月不少于6次)。种养情况及投入品使用情况。
2、主要巡查投入品是否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生产技术是否规范,使用的投入品是否是劣质产品。
3、对种养殖大户基地进行遡源信息完善与核对,所产出的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农场与合作社均配有农残检测仪,先自检在由村镇县抽检。
4、所产出的产品检测合格在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手续,对违规违法的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处罚。
我们生产者也是按要求做好投入品的采购、使用、库存等台帐,生产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县上还要不定期对农业生产者与农资销售商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有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