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股东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股东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的股东是一家人可以吗?
农民合作社的股东是一家人是可以的,农村农民开办合作社时如果股东是一家人的话,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的,俗话说得好“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一家人入股开办合作社会更加团结,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相信一家人开的合作社一定会“生意兴隆”“蒸蒸日上”
哪些人有农村股权?
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一般来说,一旦一个村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会给股东们分配股权。但是这个股东首先得确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行,如果确认了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不会被分配股权。
根据我国政策,是要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算成股份并量化至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只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有资格发放农村股权证。
对此,各个地区会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完成成员身份确认登记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列为集体资产折股量化人员。
综合地方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1)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出生且户口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2)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且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4)户籍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因升学户籍迁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5)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6)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7)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防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应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其他人员;
合作社股东要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农村合作社,公司要想成不农村合作社成员,需要是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怎么入股怎么分红?
怎么入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怎么分红:
1、按股分红
遵循“盈利共享、风险共担、效益决定”的分配原则,盈利按“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提留公益金、股权分红”的优先次序进行分配,从当年可分配收益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积累部分,剩余部分按量化到社员的股份进行分红,社员还享有股权的继承、转让、质押等财产权。
2、股权激励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常实行一次配置长久不变的股权设置原则,为保障所有集体成员权益,会对特殊集体成员创新配股机制来保障生产性激励与收益性分配的平等。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所属员工以按劳分配为主,获得相应的工资收入。针对有较高工作成效的经营管理者,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还可以立足于本社资产状况,运用项目制、现金配股、土地入股等股权激励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给予其一定的经济和股权奖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股东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股东有哪些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