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的原则与特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则是:
(一)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原则;
(五)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原则。
农业合作社的特点是:以农民为主体,自愿组合;合作互助,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社员平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构成有哪些要求?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成员的资格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公司、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科技协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这样,既可以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水平,又可以使各种组织通过合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双赢。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人必须是全部成员吗?部分成员可以吗?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