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死亡继承手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死亡继承手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两个儿子父亲死后农田确权应归谁?
两个儿子的父亲死后农田确权应该是一个儿子一半,这样公平合理,因为两个儿子都有继承父亲的遗产权力,如果其中有新生儿女没有土地,可平分两个儿子父亲的土地,这也是土地遗产继承法的条例。一般情况下是由两个儿子共同继承父亲的土地。
新农保可以继承吗?如何继承?
谢邀。
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部分已经出台的部分省份新农保暂行管理办法来看,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补贴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可以依法继承。而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无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养老金发放终止并清户,其法定继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继承利益。
1、参保人员(含参保缴费人员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2、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的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从社会统筹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死者生前四个月养老金作为丧葬费,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扩展资料:
农村养老保险对象的权益有: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 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父母去世多年遗留的老旧房,怎样办理继承翻建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以谁的名义重建,这个人必须是本房屋户主,而且是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户口在本村)。
一、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本村户口子女,属与父母共享宅基地使用权的家庭成员,原户主去世,其他直系亲属成员自然接替,向村集体、乡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更名并提出修缮或重建申请。这只是自然接替手续问题,基本没问题。
二、其他有宅基地本村户口子女达到分户条件,办理继承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手续后,以新户主名义申请建房,这里有继承更名申建手续;
三、经村集体同意,房屋有偿转让与本村农民,以买房人的名义申请建房,买卖完成与你无关。
四、既无本地农村户口的子女和继承人,又不想卖于他人,在现有政策只能继承房屋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不允许以非农业户口名义修建房屋。除非有两种情况:(一)房屋所在地处于僻远山区,山高皇帝远,村集体和村民睁一眼闭一眼:(二)只做修补,不是翻建或重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死亡继承手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死亡继承手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