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商所对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怎么办?
目前存在多种类型的营业执照。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等。 不同类型的营业执照有专门的登记注册规定, 对于大多数类型的经济主体,工商部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情况,都是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进行处罚,甚至吊销、撤销登记注册。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登记材料或者***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所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没有罚款的,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就“撤销登记注册”。 以下是对部分常见类型的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存在多种类型的营业执照。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等。 不同类型的营业执照有专门的登记注册规定, 对于大多数类型的经济主体,工商部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情况,都是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进行处罚,甚至吊销、撤销登记注册。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登记材料或者***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所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没有罚款的,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就“撤销登记注册”。 以下是对部分常见类型的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