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数字金融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数字金融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助信罪典型案例?
***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温某、赖某结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开设***犯罪,仍受雇佣为***网站提供广告推广、发展会员等帮助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判决结果:被告人林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2:钟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
***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判决结果:被告人钟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3:何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
有什么金融远期合约的案例?
1;某进出口公司,2012年9月2日,与银行(工行)签定一笔期限为1年,金额为1亿美圆的远期结汇合约,预计2013年9月有一笔出口收汇款。当时银行报给该公司的远期一年的价格为6.14;
2;2013年9月,该公司从境外汇回1亿美圆的资金,按照当时所定的远期汇率6.14,银行办理了结汇,该公司得到人民币资金为614万人民币;
3;2013年9月2日,当天的外汇牌价为6.10,签定远期合约,该公司一方面规避了汇率风险,一方面带来了额外的收益即400万人民币。
供参考。
有什么经典的经济金融案例?
二战期间,在纳粹的战俘集中营中流通着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香烟。当时的红十字会设法向战俘营提供了各种人道主义物品,如食物、衣服、香烟等。由于数量有限,这些物品只能根据某种平均主义的原则在战俘之间进行分配,而无法顾及到每个战俘的特定偏好。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偏好显然是会有所不同的,有人喜欢巧克力,有人喜欢奶酪,还有入则可能更想得到一包香烟。因此这种分配显然是缺乏效率的,战俘们有进行交换的需要。
但是即便在战俘营这样一个狭小的范围内,物物交换也显得非常地不方便,因为它要求交易双方恰巧都想要对方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需求的双重巧合。为了使交换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需要有——种充当交易媒介的商品,即货币。那么,在战俘营中,究竟哪一种物品适合做交易媒介呢?许多战俘营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香烟来扮演这——角色。战俘们用香烟来进行计价和交易,如一根香肠值10根香烟,一件衬衣值80根香烟,替别人洗一件衣服则可以换得两根香烟。有了这样一种记账单位和交易媒介之后,战俘之间的交换就方便多了。
香烟之所以会成为战俘营中流行的“货币”,是和它自身的特点分不开的。它容易标准化,而且具有可分性,同时也不易变质。这些正是和作为“货币”的要求相一致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战俘都吸烟,但是,只要香烟成了一种通用的交易媒介,用它可以换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吸不吸烟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现在愿意接受别人付给我们的钞票,也并不是因为我们对这些钞票本身有什么偏好,而仅仅是因为我们相信,当我们用它来买东西时,别人也愿意接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数字金融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数字金融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