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情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情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辈人说种地不挣钱,难道在农村就没有出路了吗?
以前老背说的有道理,不过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到农村只要你肯学能吃苦比打工还赚钱。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吃的什么都比较讲究。比如搞养殖业,种植有机水果有机蔬菜,都是挺不错的。
以前的农村都是***用人力、畜力、手工工具、铁器等为主的手工劳动方式,靠世代积累下来的传统经验发展,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居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业。一个人的劳动成果只能够供养3-5人 所以肯点不赚钱了。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农业进入了现代化和农业分工的不断明细使得农业精细化。
农业的现代化让机械生产代替传统的人工劳动,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这样就让一个农民的劳动成果能供养几百上千个人使用,同样价格甚至更低价格的情况下也可以让农民有很高的效益。
农业精细化生产让农民只种植他擅长的农作物和只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农作物,这样就可以种出更好的农产品,可以大大的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从而使得农产品的价格也大大提高。
所以在农村只要我们利用科学技术和专业化种植是肯定有前途的。
种地不争钱这是实,不是老辈人说,目前来看,机戒化,有消路种特种约草或其它有特种经济产业,地面积30至4O亩,有十亩也行搞养则业也可以。老辈说种地不发财愿因是,就给你一亩二伤地,种瞎都没用,必穷。
反正我们这的年轻一代都不种地,要么做生意,要么出去打工。吃穿不愁,几年就买车盖房。
在家种地的,省吃俭用,收入在村里垫底。
农民要想富,就让自己不干农民的活才行,因为地太少,够不成规模,没规模自然没效益。
种草搞养殖就很不错。我是03年大学毕业,在北京上了四年班,07年回农村创业,目前种植了一百四十亩皇竹草,并加工皇竹草青储饲料,养了四千多只海狸鼠,目前的经济效益比种水稻强多了。
如何解决农民承包土地被种粮大户承包后剩余劳力去向问题?
乡,村两级要因地制宜地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政府要在政策制定上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对青壮年劳动力的职业培训,业余生活引导。培育健康的生活方式与文明的******形式。
***最好与种粮大户签定用工协议。其次,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除去外地打工的之外,把其余剩余劳动力,统一纳入乡村社会综合治理与环境卫生整治队伍之中!
土地承包大户,他不论从事什么种植与养植行业,肯定会使用一部分劳动力,***应该积极引导他们就近优先使用失地农民。***在这方面可以进行政策宣传,职业培训。现在基本上农村地区都有专职的环境卫生人员,社区管理人员队伍,可以优先使用流转了土地的青壮年农民劳动力。
如果解决不好流转了土地的农民的就业问题,不但将严重影响这些群体的生活,还会对整个农村的社会稳定,三农问题,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小康都将产生严重的影响!
如何解决农民承包土地被种粮大户承包后剩余劳力去向问题?
会***的仍然会***,游手好闲的也依然如故,习惯成自然,与有无土地没毛钱关系。这是长期以来存在于社会的恶习,秉性使然,改也难。土地不土地的在他们看来真的不屑一顾。
土地被种粮大户承包是好事,人们可以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再也不会为那一亩三分地所拖连:人又冇做得鬼又冇变得,真可谓是猴子捏着一块姜,丢掉又舍不得,吃起来又辛辣。这下可好了,能腾出身来干自已想干的事业。
行行出状元,未必硬要种田。你有你的打法,我有我的打法,活命的路子多了去了,孰是孰非出水才看两腿泥。
农村土地被种粮大户流转兼并属正常现象,不存在剩余劳力的劳动出路问题,更不存在如何解决的问题。杞人忧天,再说了一个大活人会躲在饭蒸笼底下作饿死鬼?可以这么说,这地面上到处是黄金,有本事的拾捡金块;没一技之长的只要勤快,拾捡一点碎银两还是机会满满的。
现如今的农村,你见过有几个人还在靠那一亩三分承包地活命?不信你去乡间转转,根本就见不了几个年富力强的青壮年身影,早就外出打拼了。所剩的也就那些七老八十的垂暮老人在家留守,终日侍弄着那一亩三分地。
当下的农村根本就不存在所谓“如何解决劳动出路”的问题。这么宽松的就业环境,这劳动去向还用得着这么正儿八经提出来解决吗?故这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也是一个为提问而提问子虚乌有的问题。
既然问题不存在,你觉得还有值得网上一议的必要吗?
【以事实辨是非,我是和天下,欢迎针对提问参与评论!】
共实对农业只要看结果就行,粮食连年增产说明了一切,农民向来有争地边问题,现在仍然有,这说明农民是珍惜土地的,但确实是有撂荒地,那和丶建厂″"批地″"环保″有关。
现在的土地流转,出现了两种情况,一种完全是个人行为,就是承包户自愿把承包地转租给他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地方***出面,要求农民把土地出祖,这个往往带有强制性。下面咱们就具体分析一下它们的利弊。
先说说第一种情况。这种情况都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发生的,有些家庭因为主要劳动力不在家,已经没有了种地的条件,或者因为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没有必要再继续种地,所以就把土地租给别人耕种,有些干脆把地无偿交给关系不错的种着。这种情况,比较零散,但都是因为家庭劳动力没时间种才出租的,因此不会出现题主所提到的问题。
但是,我们这里也出现了第二种情况,就是由乡镇***出面组织,大面积的流转农民土地。具体做法是,先由村干部在村里开党员会进行动员宣传,然后村干部挨家挨户做工作。在大多数人同意后,剩下那些不同意的再各个击破。比如,你家里如果有人在企事业单位[_a***_],就找到单位,先停止工作,回家动员家长同意流转后,再回单位上班。这种手段就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样做往往会出现一些后遗症。比如,租金兑现问题,改变土地用途问题等等,造成农户与承包者之间的矛盾。因此,个人认为,土地流转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流转。如果大面积流转的话,要跟进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不能撒手不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情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情况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