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股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股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的股东是一家人可以吗?
农民合作社的股东是一家人是可以的,农村农民开办合作社时如果股东是一家人的话,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的,俗话说得好“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一家人入股开办合作社会更加团结,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相信一家人开的合作社一定会“生意兴隆”“蒸蒸日上”
农民合作社的社员必须是股东吗?
可以是。
合作社社员是股东吗?如果章程没有特别规定,那么发起人可以属于合作社股东,可以享受股东的权利义务,而股东在不任职的情况下,应当是享有分红等权利,而不领取工资。合作社股东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是互惠共利的,其实合作社的各位股东就是合作社的社员,社员可以利用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设施从合作社分立,而成立了合作社以后,在实现全体社员利益的同时,也能够保障全体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农村的经济发展。
合作社是股东的公司可以上市吗?
合作社是股东的公司不可以上市。农民专合作社不具备上市的主体资格,《证券法》《公司法》明确规定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农民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的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不是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上市的主体资格。
哪些人有农村股权?
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一般来说,一旦一个村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会给股东们分配股权。但是这个股东首先得确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行,如果确认了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不会被分配股权。
根据我国政策,是要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算成股份并量化至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只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有资格发放农村股权证。
对此,各个地区会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完成成员身份确认登记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列为集体资产折股量化人员。
综合地方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1)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出生且户口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2)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且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4)户籍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因升学户籍迁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5)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6)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7)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防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应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其他人员;
合作社股东要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农村合作社,公司要想成不农村合作社成员,需要是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股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股东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