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位犯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位犯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量吸收存款合法吗?
我们知道,农业是一个大投入、高风险的行业!对于资金的需要量比较大,但是真正能做到盈利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很多合作社成立的初衷并不是真正发展农业产业,他们盯住的是国家好的惠农政策和高的补助!目前,国家补助资金是越来越规范了,需要各农业实体认认真真、踏踏实实搞产业,不能搞花架子,更不能套取国家扶持资金!所以,不少农业实体即使是赶鸭子上阵,也要硬起头皮做了!这就需要投入!需要真正面临风险,真刀真枪地干!为了分散风险,他们便会千方百计地吸收更多成员,这不是一种借贷,也不是违法集资,而是通过让更多的人带着资金来加入,把实体包装的漂漂亮亮,把泡泡吹得花花绿绿!来吸引附近的农民!如果是明明白白地加入还没问题!毕竟有风险就可能有高收益!这是一种合法的投资!但是,就怕像这种现象,到银行里去存款,却被保险理财的业务员带到了放在银行办公的理财区,把存款变成了需要承担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使无知的农民可能血本无归!像这种农业合作社吸引农民的资金,高度疑似这种情况!说不定入的时候当存款、借贷,可签字的却是合同性质的投资!合作社盈利了,分红!亏本了,照摊!从法律上来说,这是很难构成***的,白纸黑字呢!有合同,有合法实体!参与者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所以,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还需要自己擦亮眼睛,多与家人沟通论证后再参加一些大额金额的存、借贷、投资等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农药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 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农药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是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如果违法行为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 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农药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也是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因素。如果违法行为是故意犯罪或者有重大过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 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农药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因素。如果违法行为对环境、生态、人体健康等造成了严重危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刑事责任追究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案件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二)使用禁用的农药;(三)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五)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的,县级人民***农业主管部门还应当没收禁用的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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