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成立的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成立的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认定标准?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农村养殖合作社必须是本村村民吗?
农村养殖合作社是农村的养殖户自发组成的互助组织,可以共享养殖信息、养殖技术,交流养殖经验,共商养殖计划,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做大做好养殖产业。
该合作社成员原则上应该是本村村民,但必要时可以经村委会同意后吸收其他村的村民加入。
农业生产基地选择原则包括有什么?
(1)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强调生产的专业化和种植的区域化,所以应尽量使基地成方连片,形成一定的规模。
(2)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实行统一标准化生产,推行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从播种到收获的***统一服务等。
(3)运作模式基地建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管理相统一的运作模式,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合作模式,实现基地的生产、经营与管理的一体化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如何经营管理?
我是个老农,对农民是有感情的。我要在”头条“上回答相关问题,把我的失败后形成的经验告诉大家也是因为我心里放不下。我对”合作社“是不看好的,前面我有回答。昨天(元宵节)发布了2019年的”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但是要弄清楚”合作社“的初始意图、组织形式、运营机理。
”合作社“是个非盈利性的”合作性“的民间组织。是以家庭为主的生产经营单位联合起来在市场销售、产品加工、技术信息等方面”抱团破冰“,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的发展的一种联盟。
首先是组织者要有某一方面知识或***的优势,组织联合其他成员单位。象你这样还根本不懂得最简单的概念,更不具备技术信息、市场销售等优势,就别去挂个牌吧!过去两年挂了很多牌都成了”空壳“,没项目、没成员,只是说”国家在大力扶持“!
干任何事情,自身要有优势,要能解决一些问题,再去组织号令或带领大家。
其次,明确的目标,详实的***,彻底的行动,不可分割地形成成功的全过程。同时,”必要吗“这三个字要随时问。如果别人不需要,哪来伙伴呢?正如某个女士各方面都值得我去追求,但她不需要我,也就不可能相遇一起的。
我前面还有关于”合作社“的回答,去查看下吧。
谢谢!话丑理正,多有得罪……
谢邀请,这个问题其实不好解决,现在绝大多数的合作社都是空架子,头几年时只要凑够五个农户拿着户口簿到工商注册就行,到于当时都是为了什么目的成立合作社,相信大家不言自明。对于如何运作,庄稼汉没有经济头脑但也愿意提点不成熟的意见,一是团队,先要有那么几个懂经营会管理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人并且真心想干事的人,只有这样的团队才能让社员信服,才有凝聚力和号召力;二是制度,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收支公开透明,让社员放心投资安心分红,只有这样才能吸收更多的社员入社,才能壮大合作社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做到了这两点之后就是宣传和营销了,这方面交给出资的电商去做就好了,当然也得有完善的监督奖惩制度来约束双方的行为才行。
现在一些地方的实践,让你们专业合作社背上了骂名,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通过实践和宣传给合作社正名,让真正的合作社为农户造福。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运营管理有几个要点:
1.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也就是能够按照合作精神、合作社基本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运行的合作社。
2.合作社带头人要有公心和能力。合作社是为成员提供服务的,若没有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合作社就没有[_a***_]的必要。不能把合作社当成工具,也不能把合作社当成盈利的手段,核心就是为社员提供优质服务。
3.合作社运营管理和其他组织在共性上区别不大,按照一般的组织管理原则运营就可以。主要区别是
一、 农民合作社实现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于成员的合作,是人合性互助性组织,成员地位平等。一是成员通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二是在决策方式上主要***取一人一票制,附加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三是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也***用“一人一票”的方式表决。
二、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分配的基础是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利用程度,体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性特征。
三、 资本报酬有限。合作社成员以出资购买社员资格。所谓股金分红是不准确的表述方式,其实是出资额的利息回报,利息一般高于固定存款利率。
四、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成员加入合作社,其直接目的是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成员和合作社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业务联系,合作社存在的目的就是服务成员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像公司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需要有紧密的业务联系。
吸纳农户自愿加入组织成为会员,对入股的农民除按股付息外,还按产品的购销量向社员返还利润,凡能够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合作社义务、交纳入社股金的农民,都可以加入合作社。入社自愿,退出自由。
合作社经营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服务,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向办理了入社申请并得到批准的农民给予股权证、社员证、生产资料供应证和农产品交售手册,成为真正的社员,并给予相应的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成立的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成立的原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