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夫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夫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两人可以成为同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该法没有明文规定一家人不能同时成为同一家合作社成员,但是在合作社出资时需要分别出资。
怎么写公司和合作社是一家人开的关系证明模板,法人分别为夫妻俩?
证明模板:
兹证明,我公司与合作社是一家人开的关系,法人分别为夫妻俩。
具体情况如下:
我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X先生,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
合作社名称为XXX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XXX女士,***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
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俩共同开办的公司和合作社在法律上是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经营主体,需要在证明文件中明确表述这一点。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公司和合作社是夫妻俩开办的关系证明模板:
关于证明公司/合作社为夫妻俩开办
我们,[夫妻双方姓名],分别为[公司/合作社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1. [公司/合作社名称]是由我们夫妻俩共同出资、共同创办的企业,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
2. 在公司/合作社创办过程中,我们夫妻俩共同承担了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分工情况]。
3.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我们夫妻俩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同努力经营,共同分担风险,共同分享利润。
特此证明。
[公司/合作社名称]
农村合作社的法人和会计是夫妻可以吗?
会计法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所以如果这个农村合作社没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这些比较高级的会计,那么这个农村合作社的法人和会计就不能是夫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夫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夫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