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合作社农民不负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村合作社农民不负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负债如何分配?
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应独立承担经营盈亏和资产负债后果,不能将合作社的负债转嫁给本社社员,更不能让社员代为偿还,社员只能在入股资金范围之内承担有限责任。
合作社负债主要是为满足合作社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成员提供服务,或者是为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需要,通过借贷、货款或劳务结算等原因形成的,需要进行偿还。这种偿还需要合作社通过生产经营或扩张生产的盈余来实现,如合作社盈余困难,负债大于资产的,可申请破产或关闭清算。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流动负债包括?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等。还包括应付税金、应付货款、生产经营性集资。应注意社员入社的股金、投资等不能列入流动资产。
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
财政部于2007年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作了明确规定,你可上网查询。
所得税方面主要是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减征还是免征具体要看你们从事的是什么项目才能确定。
2007年12月20日财政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严格按照此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合作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包括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附属明细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
理事会也可以授权经理直接负责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即由经理直接领导和组织财会人员完成财务会计报告。
合作社实行财务会计报告公示制度。
为了保护成员、债权人、交易关系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每年向其成员报告财务情况,这是合作社理事会的重要职责。 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核和批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由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没有设立执行监事和监事会的合作社,可以从其章程规定,也可以由成员大会审议批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合作社农民不负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合作社农民不负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